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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甲骨文里是如何记录疫情的
漫画设计 吴敏 你能想到吗?三千多年前的商王都怀疑自己被传染瘟疫了!话说回来,这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人类自出现就受到了各种疾病的困扰,人类的发展进程中也书写着与疾病斗争的历史。中国最早的文字殷墟甲骨文已经有了“虫”“蛊”“疟疾”这些文字的记载。特别是“疫”在中国古代文字学中间是指“瘟疫”的意思。这个字在《尚书》《山海经》《左传》中都出现过,这应当是中国最早的有关瘟疫的文献记载。甲骨文中关于疾疫的记载。殷墟甲骨文中所见的疾患种类繁多。关于商王得了疑似瘟疫的甲骨卜辞,就出自197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在殷墟小屯西地发现一个灰坑中的牛肩胛骨上,原文是:“乍 (疫),父乙 ,妣壬豚,兄乙豚,化口。御众,于祖丁牛,妣癸卢豕。”(《屯南》F3.1)用白话翻译大概意思是:疫情突发,为众人御除疠疫举行了一系列祭祀先人的行事。这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早的关于瘟疫的文字记载了。这里的“疫”是“民皆病”的意思,这句话描述的是传染病(疫)能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这些都说明在殷商时期,我国已出现过多次足以致命的传染病,而且它们都得到了上层的充分重视。此为1971年安阳殷墟小屯西地出土大牛肩胛骨卜辞(《屯南F3.1》),“乍疫-御众”两辞同卜。又收入《合集》31993根据专家的考证,仅仅出土的甲骨文中就列出来了多达50种不同的疾病,这些疾病基本上都有详细的卜辞和解释,可以看出商代人对于疾病的畏惧。甲骨文中“疾”字汉字“疾”甲骨文字形图甲骨原文中“疾”字写作一个“人”字加一个“爿”[pán]字,爿就是床。这个字意思是人躺在床上,人字四周还有代表汗滴的点,意思是病人在床上发热出汗,无法动弹了。“病字旁”的汉字 在今天的汉语语境中,“疒”已经不是一个字,而是一个偏旁部首,称之为“病字旁”,在整部新华字典中,和病字旁有关的汉字,大约有915个,其中绝大部分字的含义都是和疾病、身体有症状相关。早在2003年北京“SARS”病毒肆虐之际,甲骨学研究领军人物、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宋镇豪闭门思“古”,揭示甲骨文中有50多种疾患,写下《商代疾患医疗与卫生保健》。他认为甲骨文中称病患为疾,通常直接称“疾某”,如疾首、疾耳、疾目、疾足等等,都是根据患者的病发症状或病灶所在部位诊断辨别的,正如现代医学分科,内科、外科、口腔科、齿科、五官科等一样,说明医学已达到相当高度。北京大学人文讲席教授李宗焜在2000年的一篇《从甲骨文看商代疾病与医学》一文中详细探讨了疾首、疾目、疾耳、疾疫等23种疾病形态。复旦大学教授刘钊的《释甲骨文中的“役”字》,讨论的是甲骨文中可能用来表示“疫”的一个字。只是材料不完全充足,他自己也认为还需要更多材料证明。但可以借此了解有关情况,尤其是文章56页以后,谈了古代对“疫”的一些记载和人们的看法,可作为参考。甲骨文中记录的应对疾疫措施那么,殷人得了病如何治疗呢?消极疗法:占卜占卜。殷商科技不发达,殷人凡事皆卜,询问上天这种病能否治疗或者是什么事件的预兆。如果占卜情况理想,就给自己吃颗定心丸。如果占卜结果不理想,那就干脆停止。祭祀祭祀。甲骨文里记载了商王武丁出现耳鸣现象,武丁认为这是重大事件的预兆,有可能是祖先的提示或者惩罚,于是武丁自己进行占卜,并多次给祖先献上几十乃至上百头羊作为祭品。积极疗法。除了消极方法外,甲骨文也有很多积极的治疗方法。有一些学者如胡厚宣的《殷人疾病考》中认为,大概有三:针刺灸疗 隔离 隔离。宋镇豪也研究出了甲骨文中的隔离措施。甲骨文所言“亡入,疾”,与“有疾病者,分而治之”“舍空邸第”都是讲的隔离措施,说明当时尽管对病毒相当恐惧,但并非无所作为,已经有了隔离防控疫情及禁止谣传以免造成人心惶惶不安的应对手段。熏燎防疫。甲骨文有云:“己巳卜,兄,贞其燎于盟室,叀小羊。“(《英藏》2119)“己巳卜,王,于围辟門燎。己巳卜,王,燎于东。”(《合集》21085)是卜问举行熏燎室屋门道与野外的祭祀行事。用嘉草、莽草熏燎除蛊驱虫防控病毒之法,流传到后世一直不衰,这说明在殷商期,人们已利用某些植物作药材。如安阳殷墟大司空出土的一件敞口酒尊,口部覆罩着数层药用植物具有清热解毒、祛风除湿的功效。甲骨文也有许多参与田猎活动的记载。可见当时已意识到野外田猎活动是一种积极的人体运动锻炼,能舒筋活络,调理血气,有利于疾患痊愈。专家解惑三千多年前的殷商王朝时期,人们对于突发性疠疫瘟疾已有一定的认知,积累起许多有利于抵御病毒传染、防控疫情蔓延的应对办法和社会行为俗尚。尤其是群体性突发疾疫在甲骨文中有反映,尤其武丁时的两版卜辞,是中国最早的疾疫文字记载。甲骨记载的殷商统治者理性实施的疫情防控应对措施,于今仍然有鲜明借鉴意义。如隔离防疫、禁止谣传、熏燎消毒、药物医防、饮食保健、洒扫居室、环境清洁卫生、刑罚惩处等,乃至在殷商社会尚武尚勇风气下见诸个人的身体运动锻炼,以强壮体魄,抵御疠疫染患。问:甲骨文中记载的防疫经验中,有哪些我们今天仍可以借鉴?宋镇豪:从甲骨文可知,病疫瘟疾猖獗之际,有非理性的“御疫”、殴驱疫鬼和“宁疾”以求“御众”消除疠疫的巫术祭祀行事,但是,人们并非束手无策,而是通过国家行政防控应对手段、社会群体群防形式、个人的锻炼活动,等等,积极抵御病毒侵害,且约定俗成演绎出许多预防疠疫传播蔓延的社会风尚习俗。李宗焜:由于甲骨文字去今太远,文字释读比较困难,经常众说纷纭。百余年来学者利用甲骨资料研究商代疾病和医疗的文章,时有所见,但普遍存在两种现象:一是材料不够完备,二是误释和误说甚多。研究发现,甲骨材料中所记录的殷代疾病是多方面的,但多属于患病部位的占ト。疾病的治疗主要是向鬼神祭祀、祈祷以求病愈。(中国文化报记者 陈关超)(原载于2020年3月3日文旅中国客户端)
日期:[ 2020-03-10 ] 阅读:8771
敦煌隶书简纵向笔形书写考察
敦煌隶书简纵向笔形书写考察 李逸峰 甘肃兰州·西北师范大学书法文化研究院 内容摘要:本文以敦煌汉简中的部分隶书简作为书写样本,从纵向笔形数量、起笔收笔的用笔方式与方向及行笔过程中的重笔现象等方面,描述敦煌隶书简书写状态,重点考察隶变在敦煌汉简中发生、发展的情况,进而阐述隶变发生、发展的规律,拓展了汉字字体学的研究视角,并将书法学研究推进到微观领域。 关键词:敦煌隶书简 纵向笔形 隶变 隶书是敦煌汉简书写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字体。笔者借助文字学界将汉字隶书 点画分为横向、纵向、斜向以及转折笔形。在敦煌隶书简中,纵向笔形书写状态直接反映隶书用笔方式、字形体势以及隶变、楷化程度。同时,隶书简纵向笔形书写特征也折射出汉字书写与字体演变规律。 在敦煌隶书简纵向笔形的书写研究中,笔者抽取现有出版物中图版较清晰、材料保存较完好的新25、新26、新32A、新57、新176、新246、新263A、新275、新282、新287、新288、新304、新318A、新385B、新521、新526、新532、新538、新551、新557、新570A、新624A、新639A、新639B、新639C、新639D、新784、新793、新796、新981、新983、新1007、新1041、新1044、新1068、新1124等31简共718字,重点对图版更为清晰的新25、新26、新57、新176、新246、新288、新318A、新532、新557、新624A、新639A、新784、新793、新981、新983、新1041、新1044、新1124等18简共364个字样进行微观分析。同时参考新12、新27、新58、新177、新178、新179、新183、新187、新194、新198、新200、新202、新224、新225、新244A、新244B、新248、新283、新311、新318B、新321、新354、新522、新542、新543、新545、新615、新667、新674、新683、新685、新795、新808、新844、新1033、新1077、新1135、新1144等38简共601字书写情况,通过与上博简《材衣》、秦简《效律》、马王堆帛书《阴阳五行》甲本、帛书《周易》、武威汉简《士相见之礼》、汉隶《曹全碑》与楷书《大字阴符经》等“七材料”比较,对敦煌隶书简书写状况及其反映的汉字演变与书写规律进行描述、分析与探讨。 敦18简字样纵向笔形参数分析见附表一,七材料字样纵向笔形参数分析见附表二1-7。 笔者对敦18简364个单字进行了统计,在3463个总笔形中,纵向笔形数为838个,占总数的24.20%。与横向笔形相比较,敦煌汉简隶书简中纵向笔形所占比例较低。一、纵向笔形比例与成熟隶书接近                与七材料相比较,敦煌汉简隶书纵向笔形比例已与成熟隶书大体相当 笔者曾通过对敦煌隶书简横向笔形的考察发现,用笔方式的变化直接引起隶 变,隶变引起笔形数量、置向、长短、粗细、曲直、方圆等参数的变化,笔形参数又与字形呈现的体势直接相关。本文即考察纵向笔形相关情况。 敦煌隶书简(即敦18简)与七材料纵向笔形参数分别见表1、表2。 表1:敦18简纵向笔形参数分析表 简号 纵向 数量 起笔 行笔 收笔 顺锋 逆锋 重笔 不出锋 出锋 直入 斜切 数量 左出 中出 右出 新25 36 1 6 7 0 10 8 5 1 2 比例(%)   2.78 16.67 19.44 0.00 27.78 22.22 13.89 2.78 5.56 新26 25 1 4 8 0 6 4 0 4 0 比例(%)   4.00 16.00 32.00 0.00 24.00 16.00 0.00 16.00 0.00 新57 40 0 4 15 0 4 9 5 2 0 比例(%)   0.00 10.00 37.50 0.00 10.00 22.50 12.50 5.00 0.00 新176 53 3 22 6 2 3 19 15 1 1 比例(%)   5.66 41.51 11.32 3.77 5.66 35.85 28.30 1.89 1.89 新246 85 0 4 37 1 8 24 10 12 0 比例(%)   0.00 4.71 43.53 1.18 9.41 28.24 11.76 14.12 0.00 新288 21 0 2 11 0 2 3 2 0 1 比例(%)   0.00 9.52 52.38 0.00 9.52 14.29 9.52 0.00 4.76 新318A 18 0 1 13 0 2 6 5 0 1 比例(%)   0.00 5.56 72.22 0.00 11.11 33.33 27.78 0.00 5.56 新532 31 2 13 0 0 0 6 2 3 0 比例(%)   6.45 41.94 0.00 0.00 0.00 19.35 6.45 9.68 0.00 新557 55 5 14 10 0 1 19 14 1 0 比例(%)   9.09 25.45 18.18 0.00 1.82 34.55 25.45 1.82 0.00 新624A 43 9 13 2 0 1 14 12 0 0 比例(%) 20.93 30.23 4.65 0.00 2.33 32.56 27.91 0.00 0.00 新639A 73 2 0 29 0 12 11 10 0 0 比例(%)   2.74 0.00 39.73 0.00 16.44 15.07 13.70 0.00 0.00 新784 31 4 7 5 0 2 10 10 0 0 比例(%)   12.90 22.58 16.13 0.00 6.45 32.26 32.26 0.00 0.00 新793 67 23 13 1 0 9 17 15 0 1 比例(%)   34.33 19.40 1.49 0.00 13.43 25.37 22.39 0.00 1.49 新981/983 196 2 10 98 0 31 45 36 6 2 比例(%)   1.02 5.10 50.00 0.00 15.82 22.96 18.37 3.06 1.02 新1041 17 1 2 7 0 2 4 2 1 0 比例(%)   5.88 11.76 41.18 0.00 11.76 23.53 11.76 5.88 0.00 新1044 20 1 0 8 0 7 4 2 1 0 比例(%)   5.00 0.00 40.00 0.00 35.00 20.00 10.00 5.00 0.00 新1124 27 1 6 8 1 2 7 4 1 0 比例(%)   3.70 22.22 29.63 3.70 7.41 25.93 14.81 3.70 0.00 分简汇总 838 55 121 265 4 102 210 149 33 8 比例(%)   6.56 14.44 31.62 0.48 12.17 25.06 17.78 3.94 0.95 表2:七材料纵向笔形参数分析表 样本名称 纵向 数量 起笔 行笔 收笔 顺锋 逆锋 重笔 不出锋 出锋 直入 斜切 数量 左出 中出 右出 材衣 50 29 2 1 0 1 21 2 16 1 比例(%)   58.00 4.00 2.00 0.00 2.00 42.00 4.00 32.00 2.00 效律 68 10 0 22 0 5 22 19 1 0 比例(%)   14.71 0.00 32.35 0.00 7.35 32.35 27.94 1.47 0.00 阴阳五行 59 4 0 24 0 6 7 0 0 1 比例(%)   6.78 0.00 40.68 0.00 10.17 11.86 0.00 0.00 1.69 帛书周易 62 6 2 25 0 10 10 5 4 0 比例(%)   9.68 3.23 40.32 0.00 16.13 16.13 8.06 6.45 0.00 士相见之礼 43 2 9 15 0 3 16 12 1 1 比例(%)   4.65 20.93 34.88 0.00 6.98 37.21 27.91 2.33 2.33 曹全碑 54 1 1 29 0 2 13 1 5 7 比例(%)   1.85 1.85 53.70 0.00 3.70 24.07 1.85 9.26 12.96 大字阴符经 47 7 14 14 0 9 9 5 2 1 比例(%)   14.89 29.79 29.79 0.00 19.15 19.15 10.64 4.26 2.13 笔者从七材料中选取20个字样进行比较分析,各样本纵向笔形数量见表3。 表3 样本名称 材衣 效律 阴阳五行 帛书周易 士相见之礼 曹全碑 大字阴符经 总笔形数量 228 215 166 198 192 204 242 纵向笔形数量 50 68 59 62 43 54 47 比例(%) 21.93 31.63 35.54 31.31 22.40 26.47 19.42 隶变过程中,秦系篆书系统纵向笔形逐渐减少,隶书中横向与斜向笔形在不断增加。作为楚系文字的上博简《材衣》中横向与纵向笔形都相对较少,这造成了其不稳定的构形体势。秦简《效律》与秦统一文字之后的马王堆帛书《阴阳五行》与帛书《周易》纵向笔形比例均在30%以上,很明显是受秦系古文字纵向书写的体势特征影响所致。如前述,这三个书写材料样本都已有隶变的发生,但都尚未完成。《曹全碑》作为汉隶成熟期的代表,其纵向笔形所占比例为26.47%,《士相见之礼》为22.40%,敦煌汉简的24.20%与此相当。比起前三个书写材料样本来,纵向笔形的比例都已有所下降。显然,这是隶变程度加深的结果。 (二)敦煌隶书简中的纵向笔形比例的高低与隶变成熟程度和书写规范性两个因素相关 敦煌隶书简纵向笔形所占比例24.20%为平均数,因各简隶变程度有所不同,纵向笔形所占比例也会有所区别。为了更好地说明敦煌隶书简的书写状况,探讨隶变过程中笔形书写的变化规律,笔者进一步对各简纵向笔形及其书写状况加以比较。有关数据见表4。 表4 简号 新25 新26 新57 新176 新246 新288 新318A 新532 新557 新624A 新639A 新784 新793 新981/983 新1041 新1044 新1124 总笔形数量 135 107 136 241 271 113 91 165 212 196 295 158 280 814 69 85 95 纵向笔形数量 36 25 40 53 85 21 18 31 55 43 73 31 67 196 17 20 27 比例(%) 26.67 23.36 29.41 21.99 31.37 18.58 19.78 18.79 25.94 21.94 24.75 19.62 23.93 24.08 24.64 23.53 28.42 在敦煌隶书简中,以上表4中纵向笔形比例最高者为新246,占该简笔形的31.37%。与秦简《效律》、马王堆帛书《阴阳五行》、帛书《周易》纵向笔形所占比例相当,从实际书写情况来看,该简处于古隶阶段,隶变尚未完成,与这三种材料样本具有相同的特征。 《士相见之礼》纵向笔形所占比例为22.40%,《曹全碑》比例稍高,为26.47%,此二书写材料隶变程度很高,是成熟的隶书。相较而言,《士相见之礼》书写的应用性比《曹全碑》强,规范性比《曹全碑》弱;而《曹全碑》书写的规范性比《士相见之礼》强,应用性又稍弱。敦煌汉简中纵向笔形所占比例偏高的隶书简,其书写也偏重于规范性,如新57、新1124二简的书写就表现出较强的规范性意识;新176、新288、新318A、新532、新624A、新784等简纵向笔形所占比例均低于《士相见之礼》,其书写的应用性表现得更加明显一些。二、纵向笔形书写状态考察 (一)起笔特征分析 1、敦煌汉简多数隶书简纵向笔形起笔以逆锋为主 敦18简中,纵向笔形可分辨的逆锋起笔平均高达31.62%,其中超过此平均数的有: 新26:32.00%; 新57:37.50%; 新2
日期:[ 2016-04-22 ] 阅读:5251
唐宋书法文献中的“永字八法”与蔡邕形象建构
唐宋书法文献中的“永字八法”与蔡邕形象建构   杜纶渭 (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北京,100478)   摘要:唐宋书法文献中的“永字八法”系列书论是成熟的楷书技法类书论,成为楷书的代称。盛唐之后书法文献中蔡邕的形象建构是围绕“永字八法”进行。在传世书论伪窜方面, “永字八法”的衍生衍生书论《九势》,为蔡邕传楷书笔法之实。在笔法传授谱系书写方面,将神授蔡邕“永字八法”置于楷书笔法传授谱系之首,改写楷书传授脉络。由此,唐宋书法文献中完成了蔡邕“八法传授之祖”,甚至是“笔法之祖”的形象建构。 关键词:蔡邕;永字八法;九势;笔法传授谱系;笔法之祖   绪论 唐宋书法文献是唐宋书法史研究的重要史料来源。历史书写中的形象建构可在史料批判中得到梳理,从而探寻形象建构过程、意义及其相关概念的历史变迁,于书法史的研究亦然。 此处的形象建构特指书法文献中人物形象的建构。书学人物的形象在传世书法文献的编撰、流传中,其文本形象根据现实的需求不断地被累加、改写,形成不同空间和时间的文本形象差异的过程,称之为书法文献中的形象建构。书法文献中的形象建构涉及五个方面:传世书法作品的流传或伪造;传世书论的发现或伪窜;书名、书品评价;相关人物故事,特别是笔法传授故事的编撰;笔法传授谱系的书写。这五方面存在内容的关联及层次深浅的区别,但并非所有形象建构都同时包括这五方面,总的来说是根据现实需求进行各层次上的建构。最终,这些被建构的形象将凝固为不同空间或时间范围的历史记忆。 其中,书法文献中蔡邕形象的建构值得关注。蔡邕,字伯喈,精通文学、史志、音律、天文、律历、书法,官左中郎将,世称“蔡中郎”。关于蔡邕在书法文献中的材料,最早见诸于西晋卫恒《四体书势》:“汉末又有蔡邕采斯喜之法,为古今杂形,然精密闲理不如淳也。”[1]所言乃蔡邕在西晋的小篆书名。又据南朝范晔《后汉书》载:“邕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谬,俗儒穿凿,疑误后学,熹平四年,乃与五官中郎将堂谿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飏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丹于碑,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2]蔡邕等书丹《石经》的书体,当为八分,而史书记载纷纭无定,或以为古文、小篆、八分三体,但可以确定的是在南朝,蔡邕已兼善八分之书名。 以上材料一般认为是接近史实的一般铺叙,直到唐代,蔡邕形象出现了较大变动。盛唐张怀灌早期书论《书断》载:“蔡邕工书,篆、隶绝世,尤得八分之精微。体法百变,穷灵尽妙,独步今古。又创造飞白,妙有绝伦,动合神功,真异能之士也。……伯喈八分、飞白入神,大篆、小篆、隶书入妙。”[3]又“飞白者,后汉左中郎将蔡邕所造也。……蔡伯喈,即飞白之祖也。”[4]而之后的《六体书论》中,蔡邕的形象被进一步建构,“大篆者一,史籀造也。……史籀是其祖,李斯、蔡邕为其嗣。”又“小篆者一,李斯造也。……李斯是祖,曹喜、蔡邕为嗣。”又“八分者一,王次仲造也。……可谓蔡邕为祖,张昶、皇象为子,锺繇、索靖为孙。”[5]盛唐之前书法文献中对蔡邕形象建构以张怀瓘书论为代表,基本是通过对蔡邕书名、书品的累加完成的。蔡邕大篆、小篆皆入神品,甚至成为八分、飞白之祖。关于这一现象,甘中流《蔡邕书法地位的变化与相关的历史问题》明确了蔡邕书法地位与初盛唐社会的文化关系。指出蔡邕书法地位提升及成为“八分之祖”乃唐玄宗锐意提倡八分,以及《石经》被确定为书学教材的结果。[6]而盛唐之后蔡邕形象的建构问题暂无专门论述。 检校唐宋书法文献,发现所传蔡邕书论、蔡邕笔法传授谱系与传世技法类书论“永字八法”的内容、传授存在交集。 南宋桑世昌《兰亭考》卷四《永字八法》,首次明确出现了蔡邕传“永字八法”的记载: 蔡氏传授凡十二诀,永字第五,侧勒努趯策掠啄磔,先贤口授不形纸墨。张旭惟传永字,自后弘一切字法,无不该矣。[7] 唐宋间以“蔡氏”称蔡邕者,多见史籍,[8]且卷四《永字八法》中有“传授“一节,明言:“蔡文姬传云:八法,蔡邕授于神人。”[9]因而当指蔡邕无误。考其“蔡氏传授凡十二诀”,则或为北宋《崇文总目》中所录“《蔡氏口诀》一卷”,[10]已佚,未知成书年代,据《崇文总目》编成于庆历元年(1041年),亦至少成书于宋初或更早。又元刘惟志《字学新书摘钞》则列“蔡氏传神授永字八法等论”一节,注云引自《法书苑》。     另明梅鼎祚《东汉文纪》卷二十七中“蔡琰”一节有《蔡邕传永字八法集论》一篇,附在《蔡邕神授笔势》(即《九势》)之后。清官梦仁《读书纪数略》卷三十二中有《永字八法》一篇,题注蔡邕得之于异人。 再者明清时期值得关注的是民间日用类书更将蔡邕与“永字八法”广泛联系起来。如《三才图会》、《鼎锓崇文阁汇篡士民万用正宗不求人全编》、《五车万宝全书》、《新板增补天下便用文林妙锦万宝全书》等皆反复强调“永字八法”为蔡邕所传。[11] 通过以上材料发现,书法文献中蔡邕传授“永字八法”记载应是定型于唐宋之间,而元明之后广为流传,甚至得到世俗社会的广泛认可。这里,一个东汉书家传授唐代之后的楷书技法书论,指向的是一个深层次的形象建构。因此,本文拟围绕《法书要录》、《墨薮》、《墨池编》、《书苑菁华》、《兰亭考》等唐宋书法丛纂和类编,探究盛唐之后书法文献中蔡邕形象建构与“永字八法”的关系。主要解决“永字八法”系列书论在唐宋书法文献中的地位,以及蔡邕关于“永字八法”的形象建过程及意义的问题。   一、“永字八法”唐宋书法文献的地位 由于楷书的官方字体地位的确定及其应用的普及,和尚法的追求,技法系列书论成为唐宋书法文献中一重大类型,甚至是盛唐之后书论的主流。从时间顺序和内容发展上来讲,唐宋书法文献中的技法系列书论可以分为《笔阵图》和“永字八法”两大系列。 “笔阵图”系列书论见诸《法书要录》、《墨薮》、《墨池编》及《书苑菁华》,包括传卫夫人《笔阵图》、传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笔势图》、《笔势论十二章并序》等。其核心内容如“一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等以自然界具体物象比喻笔画形态,是一种“以形喻势”表达手法。相比之下,“永字八法”系列书论则明显摆脱了以具体物象喻势的层次,而是以高度概括的具有方向、轻重、形态含义的字词如“侧”、“勒”等,表达具体笔画的写法与笔势,从而“以势喻形”。 正是这种高度简练的表达方式,以及盛唐之后楷书书体的成熟,[12]使“永字八法”系列书论在唐宋时期成为相当成熟的楷书技法书论。又在后世书论中不断发展、丰富。《四库全书总目》云:“古言六书,后明八法。于是字学书品为二事。”足见“永字八法”已成为书法艺术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从唐宋到明清书论,可以看到“永字八法”更多的是作为楷书技法类书论的代表以及楷书的代称出现的,甚至被誉为楷书书法的根本原则。[13] “永字八法”之说,据余绍宋《书画书录解题》:“须知永字之法,必唐时书家相传已久,特至晚唐始著于篇。”[14]于今所见中唐韩方明《授笔要说》已备详述。 “永字八法”是以楷书“永”字八种笔画写法,代表了成熟唐楷特有的笔法体系。其在中晚唐书论中逐渐细化,由“永字八法”的八种笔画写法至楷书偏旁、部件的写法,再具体到一字、一笔。同时,“永字八法”在唐宋书法文献中也涵盖了笔法、执笔、传授的内容,形成“永字八法”系列书论。 “永字八法”核心内容如传张怀瓘《玉堂禁经》,以图谱的形式展现楷书“永”字八种笔画的笔势,分别是:侧、勒、弩、趯、策、掠、啄、磔。[15]并辅以书诀,如《张长史传永字八法》中的“侧不患平,勒不贵卧。弩遇直而败力,趯当存而势生。策仰收而暗揭,掠左出以锋轻。啄仓徨而疾掩,磔趞以开撑。”[16] 又据韩方明《授笔要说》: 清河公虽云传笔法于张旭长史,世之所传得长史法者,唯有得永字八法。次有五执笔,以下并未知有前闻者乎。……次演五势,更备九用,则万字无不该于此,墨道之妙,无不由之以成也。[17] 则“永字八法”又有“五执笔”,即上引文后“执笔”、“簇笔”、“撮笔”、“握笔”和“搦笔”把笔五种。又“五势”,见《玉堂禁经》中“钩里势”、“钩弩势”、“衮笔势”、“儓笔势”、“奋笔势”五类笔势,为五种笔画和部件以及其相应字例和字势。另九用,即《玉堂禁经》中所谓“又有用笔腕下起伏之法,用则有势,字无常形”[18]的九种用笔法。可见中唐之时“永字八法”体系已近完备。 唐宋时期“永字八法”系列书论见诸《墨池编》和《书苑菁华》,涵盖技法类书论之大部。其中,如上文所见的论述、解释、推演“永字八法”的书论,包括《玉堂禁经》、《张长史传永字八法》、《永字八法》、《永字八法详说》、《授笔要说》、《翰林密论二十四条用笔法》、《翰林传授隐术》、《张怀瓘论用笔十法》等称之为“永字八法”核心书论。另将文本中明显受“永字八法”技法和点画系统影响,继承“永字八法”点画名目和结构体系的具共同的话语系统的技法类书论,如传唐太宗《笔法》、《笔法诀》、传智果《心成颂》、传李阳冰《笔诀》、等称之为“永字八法”衍生书论。[19]    考察“永字八法”的核心图谱和书诀与其衍生的一系列书论,我们可以肯定唐宋书法文献中“永字八法”就是一种系统的楷书技法书论。又“永字八法”系列书论在技法类书论的广泛深入的影响,“永字八法”系列书论已经成为唐宋书法文献中成熟完备的楷书技法类书论,占据核心地位,是楷书技法的代表。   二、蔡邕形象建构与“永字八法” 唐宋书法文献中的“永字八法”是成熟的楷书技法类书论,是楷书技法的代表。盛唐之后蔡邕形象的建构是围绕“永字八法”,通过传世书论和笔法传授谱系的书写两方面进行的。传蔡邕《九势》继承了“永字八法”点画系统,是“永字八法”衍生书论。关于蔡邕的笔法传授谱系是通过《九势》中“神授”蔡邕的传说,将蔡邕置于“永字八法”传授谱系之首,从而完成了蔡邕“八法传授之祖”,甚至是“笔法之祖”的形象建构。 (一)《九势》与“永字八法” 《九势》在传世伪托蔡邕书论中,因其所叙书学原理、美学思想及用笔技巧颇有见地,故而影响最深。前人已将其辨伪,无疑。《九势》是蔡邕形象建构在传世书论伪造方面的代表。 现传《九势》有南宋陈思《书苑菁华》[20]和元刘有定《<衍极>注》[21]两个版本。《书苑菁华》本作《九势八字诀》,因其后“八字诀”部分与“九势”部分前后无干,乃后人窜入,故“八字诀”部分不在本文讨论之列。两种《九势》文本存异而核心内容基本一致。今以《九势》文本代表性用语为对象,考察其在唐宋书法文献中文本来源,发现《九势》用词习惯,特别是其中相当的关于笔势的用语是“永字八法”系列书论所特有的。《九势》系“永字八法”衍生书论。这也正是后世多有蔡邕传授“永字八法”记载之由来。 1.关于“疾”“涩” 《九势》两本中多次出现“疾”与“涩”,甚至对举,如“疾势,出于啄磔之中,又在竖画紧趯之内”;“涩势,在于紧駃战行之法”;“书有二法:一曰疾,一曰涩,得疾、涩二法,书妙尽矣。”其主旨无非是在书写“疾”速的同时,用“涩”保存笔画的质量。 书法文献中对书写速度的关注较早,多称“疾”、“迟”,如传王羲之《草书势》: 疾若惊蛇失道,迟若渌水徘徊。缓则鸦行,急则鹊厉。[22] 至孙过庭《书谱》,已有了对书写速度和笔画质量关系近乎完美的阐释:         至有未悟淹留,偏追劲疾,不能迅速,翻效迟重。夫劲速者,超逸之机;迟留者,赏会之致。将反其速,行臻会美之方;专溺于迟,终爽绝伦之妙。能速不速,所谓淹留;因迟就迟,讵名赏会。[23] “永字八法”系列书论开始将“涩”纳入讨论的范围,如《白云先生书诀》、《唐太宗笔法诀》、《拨镫序》,所追求的是“迟涩”的效果。传张怀瓘《论用笔十法》甚至将“疾”“涩”并列归纳:         翰林密论云:凡攻书之门,有十二种隐笔法,即是迟笔、疾笔、逆笔、顺笔、涩笔、倒笔、转笔、涡笔、提笔、啄笔、罨笔、笔。……迟笔法在于疾,疾笔法在于迟,逆入倒出,取势加攻,诊候调停,偏宜寂静。[24] 根据以上材料,尚不能判断“疾”“涩”成为一对并列关系出现的具体时段,但是郑杓《衍极》,以及刘有定注文则通过“疾”“涩”明确了《九势》与“永字八法”的关系:     疾涩之分,执笔之度,八体变法之玄窅。[25] 今世传蔡氏所授法,曰虚掌实指,腕平笔直;疾磔暗收,遣笔阴阳势,出“永”字八法。夫仄笔者,左揭腕,簇锋著纸为迟涩,回笔覆踪是峻疾。勒笔者,鳞笔右行为迟涩,回笔左勒是峻疾。努笔者,抢锋逆上顿挫为迟涩,弩锋下掠是峻疾。趯笔者,蹲锋於努画中,衄挫取势为迟涩;得势险激,左出是峻疾。策笔者,抢锋向上为迟涩,左揭腕而掠是峻疾。一云策笔者,抢锋向左为迟涩,回笔仰策是峻疾。掠笔,阙。啄笔者,左卧笔挫锋向右为迟涩,右揭腕左罨是峻疾。磔笔者,紧驭战行为迟涩,势磔掣右出是峻疾。峻疾为阳,迟涩为阴。[26] 郑杓、刘有定认为“疾”“涩”是理解“永字八法”八种笔势的不二法门,而强调“疾”“涩”的蔡邕书论则是“永字八法”所衍生。    2.关于“永字八法”中的点画、笔势名目 “永字八法”集中描述了成熟楷书的点画、笔势名目。其中见于《九势》就有“勒”、“趯”、“掠”、“啄”、“磔”五种,而“永字八法”系列书论所特有的关于笔势的名目,如“驭”、“”、“鳞”三种也在《九势》中出现。下面就这八种点画、笔势名目在书论中的分布状况作简要分析。 第一,关于“啄”。“啄”在书论中最早用来表现鸟啄的动态,如传梁武帝《草书状》中“抽如雉啄,点如兔掷。”[27]在“永字八法”系列书论中,“啄”基本已经固定为一种点画、笔势名目,如传唐太宗《笔法诀》中的“啄须卧笔而疾罨”。[28]
日期:[ 2016-04-22 ] 阅读:21029
秦汉虫书研究
秦汉虫书研究                                      内容提要:以往学者大多都把出自汉以前尚方工技之手的装饰性花体字当作虫书。实际上,无论是从书体作者,还是从幡信功用而言,虫书都不可能是装饰性花体字;虫书之“虫”是指狭义上的蝮虫,之所以称“虫”,是因为这种文字线条屈曲蜿蜒,形如抽象之蝮虫。 关键词:秦书八体  虫书  鸟虫书  花体字  手写体     一、虫书研究述评 “虫书”之名始见于许慎《说文序》:“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1]。然而,对于虫书的具体所指、用途、命名原因等问题,许慎未做展开说明。同时,《说文序》所记秦书八体之后的新莽六书中,又有“鸟虫书”一体,于是后世注家皆将“虫书”等同于“鸟虫书”,并以具体的“鸟虫”之形来理解虫书,从而将虫书当成了一种“花体字”。如颜师古《汉志》注:“虫书,谓像虫鸟之形,所以书幡信也。”[2]徐锴注《说文》:“虫书即鸟书,以书幡信。首像鸟形,即下云鸟虫书是也”。[3]更有学者从文字学方面调和秦书八体之“虫书”与新莽六书之“鸟虫书”名称不相统一的矛盾,认为“虫书”之名与“鸟虫书”无异。如《说文》段注:“上文曰虫书,此曰鸟虫书,谓其或像鸟,或像虫,鸟亦称羽虫也”[4]。特别是近世以来,以鸟、虫等为装饰手法的大量春秋战国青铜器及两汉玺印、瓦当等的出土,在提升了人们对虫书关注度的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虫书为“花体字”的传统观念。“虫书为花体字”之说为当代学者所普遍接受,郭沫若、吕思勉、容庚、陈梦家、唐兰、丛文俊、陈昭容等均主此说。 启功最先提出了“虫书与带有小曲线装饰或鸟形装饰以及接近鸟状的花体字似非同类”的观点,首次将“虫书”与春秋战国直至两汉的“花体字”区别开来,但他同时认为虫书是篆书手写体的别名,则又为一偏。嗣后李学勤根据汉《张掖都尉棨信》的字体特征,初步推测虫书可能就是线条屈曲蜿蜒的手写体:“《说文序》称秦书八体,四曰虫书;新莽六书,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新莽与这件棨信的时代是相近的。所谓鸟书,是在字的笔画间附加鸟形,研习文字的人比较熟悉。至于什么是虫书,则至今尚无定论。这件棨信上的字体,似乎是故作蜿蜒,是否就是专门用来书写幡信的虫书,这个有趣的问题有待深入研究。”[5]李学勤的推测颇具启发性,只是他将新莽六书中的鸟虫书析分为“鸟书”与“虫书”两种不同书体,显然有失公允(有悖于新莽六书的“六体”数目)。 是“花体字”还是一种“手写体”,这是研究秦书八体之虫书名实首先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二、虫书非装饰性花体字 (一)汉以前花体字的类型及特征 1、汉以前花体字的类型 有学者对史书中所载书体之名进行过专门统计,总量多达三百余种。[6]这三百余种书体,绝大多数都异于我们习见的篆、隶、楷、行、草五体书的一般形态,如金鹊书、玉文书、鹄头书、日书、龟文书、凤书、麒麟书、云书、仙人书、列书、真文书、花草隶、钟鼓隶、龙虎篆等,或结构新奇,或笔法独特,极富装饰意味。徐坚《初学记》卷二十一《文字第三·叙事》:“萧子良《古今篆隶文体》有藁书、楷书、蓬书、悬针书、垂露书、飞白书、填书、奠书、鸟书、虎爪书、偃波书、鹤头书、象形篆、尚方大篆、凤鸟书、科斗书、虫书、龙虎书、仙人书、芝英书、十二时书、倒薤书、象书、麒麟书、金错书、蚊脚书,凡数十种,皆出于六义八体之书,而因事生变者也”[7]。对于这些“出于六义八体,因事生变”的特殊书体,六朝以前人们多以各自风格独立命名,隋之后统一归纳,名之为“杂体书”,今人多谓之“花体字”。 今所见汉以前花体字可按时间划分为两大系:春秋战国一系与两汉一系。 春秋战国一系。春秋战国花体字主要嵌错在一些青铜器上,尤以兵器、乐器、酒器为多。仅就目前所见装饰有花体字的青铜器数量而言,长江中下游地区的东南各国,尤其是吴、楚、越三国,花体字的应用最为频繁,风格也最具代表性。楚国的有《楚王孙渔戈》、《楚王酓璋戈》、《楚王酓肯盘》等。其中,《楚王酓璋戈》以鸟、虫二物为装饰,结字布白大开大合,繁简、疏密对比强烈,美化效果明显(见图一)。《楚王酓肯盘》线条盘曲回绕,屈卷自如,局部的个别肥笔被无数大致均匀的细线串联了起来,极富装饰效果;越国的有《越王勾践剑》、《越王者旨于赐剑》、《越王州句剑》等。其中,《越王勾践剑》鸟、虫二物同铭,全铭八字,三字饰以鸟首,一字饰以鸟足,一字饰以双鸟,其余为虫形(见图二);吴国的有《王子于戈》、《吴王光道戈》、《攻(吾)王光戈》等。其中,《王子于戈》凤、龙、虫三物同铭,铭文共七字,两字饰以龙,两字饰以凤,三字饰以虫(见图三)。龙、凤、鸟、虫是春秋战国一系花体字的主要装饰物象。                  图一                 图二                    图三 两汉一系。今所见两汉期间装饰有花体字的器物类型较之先秦丰富,主要有印章、瓦当、铜镜、铜壶等。其中,印章大约有四百余方,是研究汉代花体字的重要资料,如《苏意印》、《潘刚私印》、《武意印》等。这些花体字印文,线条起止处往往勾勒出鸟的首、尾之形,一些简单的线条通常又会被刻成鱼形,如《苏意》、《武意》二印“意”之上点(见图四)。也有的印文,线条虽不作鸟、鱼之形,但盘曲回绕,藉以填满整个印面,如《潘刚私印》(见图五)。汉代瓦当上的花体字在装饰手法上更可谓是登峰造极,极尽变化之能事,如《永受嘉福瓦当》,文字线条既似蔓草,又如祥云,华美流动,轻柔飘逸(见图六);《千秋万岁瓦当》,“千”字完全处理成一展翅的鸟形,其首笔为鸟首,中横为两翼,中竖下部左右两边各增三点,似鸟翼张开,这一处理手法使瓦当的整体画面立时活跃了起来(见图七)。装饰有花体字的汉镜也不在少数,汉镜镜背一般是将图案花纹与花体字相结合,如《常富贵,安乐用镜》,凡十二字,均饰以鸟形,并且每个鸟形都装饰在文字的上半部分,受镜面空间限制,镜文字形均趋正方,而单字上部的鸟形装饰又恰恰可以将这种单调的正方体势打破,同时又与外围的图案花纹遥相呼应,浑然一体(见图八)。1972年,满城汉墓出土了两个铜壶,铜壶铭文堪称花体字的典范:铭文线条的起笔与转折处均附加了许多像是鸟头的图案,所有线条都处理成了回环曲折的双线,且略作舒卷,形似夔龙,整体画面动感十足(见图九)。         图四                  图五           图六           图七                         图八                            图九 2、花体字与一般情况下文字书写的两个主要不同之处 郭沫若说:“东周而后,书史之性质变而为文饰。如钟之铭多韵语,以规整之款式镂刻于器表,其字体亦多作波磔而有意求工。……凡此均于审美意识之下所施之文饰也,其效用与花纹同。”[8]所谓“书史”就是指文字的书记功能,是对先秦一般情况下文字书写的性质界定;所谓“文饰”就是把文字当成一种装饰载体,是对先秦龙、凤、鸟、虫书等花体字的性质界定。郭沫若所言之“书史”与“文饰”,可以看成是对所有历史时期“一般情况下的文字书写”与“花体字”,二者之间不同性质功用的高度概括。 “花体字”与“一般情况下的文字书写”,在表现手法及文字的识读性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作为“一般情况下的文字书写”,主要都是运用毛笔一次挥运成形,没有重复性和逆转性,不作反复修改与涂抹,并尽可能的在快速简便的书写中实现文字传播交流的工具功能,这种文字通常被称之为“手写体”,这种表现手法又通常被称之为文字的“书写性”。而“花体字”则是把文字当成了一种装饰纹样、一种图案。为了实现其装饰效果,花体字大量采用了添加、省简、嵌入、夸张、变形等手法,这些手法在性质上与文字的书写性是完全背离的,属于典型的“工艺制作”范畴。诚如徐锴《说文系传》中所说的“(花体字)随事立制,同于图画,非文字之常”。[9]书写性与工艺制作的不同,是作为“一般情况下的文字书写”与“花体字”在表现手法方面的主要区别。 文字作为一种传播交流的工具,“识读性”是其基本功能。文字的识读性,是基于文字线条与结构,均是作为一种大众共识的抽象符号为基本前提,而得以实现的。作为“一般情况下的文字书写”,其美观性、艺术性的追求,归根结底都是对这些抽象符号在保持其大众共识前提下的再加工。而“花体字”则是作为一种形同图画的“文饰”而存在的,其识读性虽然不能说没有,但也已经完全退居到了次要的地位。花体字为了实现其装饰效果而大量采用的添加、嵌入、夸张、变形等手法,实际上都是对文字识读性的颠覆、变乱与弱化,如果抛开它的美化装饰功能,单就文字的识读性而言,我们甚至可以说,花体字是对文字形体的肆意变形,甚至是虚妄捏造,目为“天书”也未尝不可。观历史上的一切花体字,难辨难识,是其共同的属性。文字识读性的强弱或有无,是作为“一般情况下的文字书写”与“花体字”的又一主要不同之处。 明确了“花体字”与“一般情况下文字书写”在表现手法与文字识读性方面的不同,对于我们正确理解虫书之名实由来意义重大。 (二)从书体的作者来看,虫书非装饰性花体字 1、虫书的作者 许慎《说文序》:   《尉律》:学僮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又以八体(秦书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10]   班固《汉志》:   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僮,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实为八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11]   “张家山汉简”《史律》:   试史学僮以十五篇,能讽书五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其八体课大史,大史诵课。取最一人以为其县令史,殿者勿以为史。三岁壹并课,取最一人以为其尚书卒史。[12]   秦书八体是将来为史者的史学僮必须掌握的专业技能,相应的也就是说虫书的作者是史官。 2、装饰性花体字的作者 《后汉书·蔡邕传》载:   又尚方工技之作,鸿都篇赋之文,可且消息,以示惟忧。《诗》云:“畏天之怒,不敢戏豫”,天戒诚不可戏也。[13]   这是蔡邕上书灵帝罢黜鸿都门学中的话。“尚方工技之作,鸿都篇赋之文”是蔡邕上书要求灵帝罢黜的内容。此处的“鸿都篇赋之文”比较容易理解,就是指一般的辞赋文学。那么“尚方工技之作”如何解释呢?这就涉及到鸿都门学中诸生所擅长的专业技能。《后汉书·蔡邕传》载:“初,帝好学,自造《皇羲篇》五十章,因引诸生能为文赋者,本颇以经学相招,后诸为尺牍及工书鸟篆者,皆加引招,遂至数十人。”[14]《后汉书·阳球传》也载阳球奏罢鸿都门学曰:“或献赋一篇,或鸟篆盈简,而位升郎中,形图丹青。……愿罢鸿都之选,以消天下之谤。”[15]可见,“辞赋”与“鸟篆”是鸿都门学诸生的专擅。以此与蔡邕的“尚方工技之作,鸿都篇赋之文”相对照,可知所谓的“尚方工技之作”就是指的“鸟篆”。相应的,也就是说“尚方工技”是鸟篆的作者。同时,从阳球“形图丹青”的描述来看,这种鸟篆不可能是指“一般情况下文字书写”,而是指“花体字”——所谓“图”,是指用绘画的方法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如梁庾元威《论书》曰:“齐末王融图古今杂体,有六十四书。”[16]再如孙过庭《书谱》中批评花体字为“乍图真于率尔,或写瑞于当年,巧涉丹青,工亏翰墨,异夫楷式。”[17]这些都说明了花体字类于图画。 按容庚、李学勤的理解,“所谓鸟书,是在字的笔画间附加鸟形”[18],则“鸟篆”只是“装饰性花体字”中的一类。那么,《后汉书·蔡邕传》所载的“尚方工技之作”,是否就只能说明鸿都门学中诸生所擅长的鸟篆其应有的作者是尚方工技,而其它类型花体字的作者或许就另有其人了? “尚方”是战国至两汉期间隶属少府,为皇家作器的中央直属机构,《后汉书·百官志》曰:“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19]。按《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司马贞索隐:“工官即尚方之工,所作物属尚方,故云工官尚方。”[20]《庄子·渔父》:“工技不巧,贡职不美。”[21]据此可知,“工官尚方”即蔡邕所说的“尚方工技”,是隶属“尚方”的皇家器物的制作者。今所见两汉尚方器物不在少数,尤以铜镜为多,铜镜铭文开头有“尚方作竟真大好”、“尚方作竟大毋伤”等内容,均为“装饰性花体字”。这些镜文花体字形态各异,装饰手法多样,装饰物象也不拘泥于单一鸟形,此足证尚方工技所作花体字非狭义的“鸟篆”一类。蔡邕之所以引《诗》:“畏天之怒,不敢戏豫,天戒诚不可戏也”来规劝灵帝,无非就是说工书花体字只是尚方工技的业务职能,帝王及士人参与有辱国体,易招天谴。 《礼记·王制》:“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工。凡执技以事上者,不贰事,不移官,出乡不与士齿”[22]。与先秦相比,秦汉时期“工技”的职守与地位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工技”作为国家特殊的一种资源财富,同样处于严格地控制之下,不能迁居,不能改行它业。从现在所能见到的汉以前不同历史时期花体字风格类型来分析,我们也可以得出花体字的作者只能是这种处于相对封闭状态下的“工技”阶层。 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中说:“它们(春秋战国装饰性金文)的书写、刻铸、模制工艺自成系统,其书体及作品风格均来自工匠系统内部的传承,包括世守其业的父子兄弟相传、或师徒相传的字样和设计草本,故能独立于知识阶层笔下的书体演进之外,超然于文字考课制度之外,表现为滞后与稳定,变化而多装饰,颇具特色”,“从春秋战国开始,装饰书体即成为工匠题铭的一个重要方面。器主均为王公贵族,由兼善书画的工匠精心设计,铸后施以嵌错工艺,取金银为饰,使题铭富丽堂皇。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墓出土的两件铜壶,凤纹书与战国以来的漆绘图案大体相同,表明工匠所用纹样之传承的一致性”[23]。另外我们将先秦花体字与两汉的相对照,也可以发现汉以前历代装饰性花体字风格的一脉相承。如战国时期楚国的《搏武钟》,“搏”字右上部的鸟首,与汉《武意印》中的“武”字,二者在美化装饰手法上几乎完全一样;再如,战国时期越国的《奇字剑》,其铭文线条与汉印《曹嫥》的文字装饰手法也很相象。先秦与两汉之间的器物图案与文字装饰手法的惊人一致,说明了这种装饰性花体字的作者只能是处于相对封闭行业状态下的工匠阶层,而不是与文字演变如影随形、与时俱进的史官。 史官与工技自古以来就是不同职守的两个群体,史官用笔在写字,而工技则是用规具在设计字。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云:“以字形考之,工象曲尺之形,盖即曲尺也”[24]。“工”由最先的曲尺又引申为使用曲尺、圆规之类的工匠,如《论语·卫灵公》的“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5]。秦书八体之虫书的作者是史官而非工匠,客观上也即说明了这种书体不可能是装饰性花体字。 (三)从书体的用途来看,虫书非装饰性花体字 前已论,花体字的主要功用为文饰,不重在识读,如果秦书八体之虫书的用途与此不符,则可证明这种书体非装饰性花体字。 有关秦书八体之虫书的用途,《说文序》中未作交代,不过,我们可以通过新莽六书的相关记载推理得知。 首先,我们分析一下新莽六书的作者。秦书八体是将来为史者的史学僮必须掌握的专业技能,史官是秦书八体的作者。那么,新莽六书的情况又当如何,其作者又是哪个阶层?《说文序》载“新莽六书”曰:   及亡新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自以为应制作,颇改定古文。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佐书,即秦隶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26]   也就是说,新莽六书是甄丰“校文书部”产生的,此“校文书部”之“文书”,也即点出了新莽六书的作者。按“文书”即指官方的公文,《史记·李斯列传》:“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同文书。治离宫别馆,周遍天下。”[27]汉王充《论衡·别通》:“萧何入秦,收拾文书。汉所以能制九州者,文书之力也。”[28]史官是政府文书的责任者,相应的也就是说新莽六书的作者也是史官。 知道了新莽六书的作者,让我们再来看一下新莽六书之中用来“书幡信”的书体之名。以往学者大都将秦书八体之“虫书”等同于新莽六书之“鸟虫书”,并将鸟虫书之名析分为具体的“鸟”、“虫”之形,来理解秦书八体之虫书,其实这种做法有待商榷。 有关新莽六书的内容,许慎《说文序》、班固《汉志》及荀悦《汉纪》均有记载。《说文序》:   时有六书:一曰古文,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三曰篆书,即小篆。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也。四曰佐书,即秦隶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29]   《汉志》:   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30]   《汉纪》:   书有六体,谓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也。[31]   同是东汉人,对于新莽六书中用之于书幡信的书体,许慎名之为“鸟虫书”,而班固与荀悦则名之为“虫书”。“虫书”与“鸟虫书”孰是孰非,仅就此三处记载本身是无法做出确切判断的,而将秦书八体之虫书等同于《说文序》所载新莽六书之鸟虫书,并将鸟虫书之名析分为“鸟”、“虫”二物来理解秦书八体之虫书,则无异于承认《说文序》所记之“鸟虫书”为是,而无视《汉志》与《汉纪》所载“虫书”的存在,这种做法非只方法论上有误,并且是一种非常冒险的行为。因为“虫书”与“鸟虫书”虽仅一字之差,然性质却会发生根本变化:虫书可以理解为一种线条具有抽象虫体之态的手写体(下文详论),而鸟虫书之“鸟”却无法与手写体抽象的线条及结构形态发生联系,只能理解为是一种花体字。容庚、李学勤等前辈学者之所以肯定“鸟书”为“笔画间附加鸟形”之说,而纠结于“虫书”之名实,主要原因也在于此。既然鸟虫书只能是指花体字,按前文所论,那么它的作者也只能是工匠,这显然与新莽六书的作者(为史官)无法统一起来。单单就此而言,《说文序》言新莽六书中用来“书幡信”的书体为“鸟虫书”,是非常令人怀疑的。我们与其相信许慎的“鸟虫书”,倒不如相信同为东汉人的班固与荀悦二家的“虫书”为是。 从用途上来说,新莽六书中用来“书幡信”的书体也不可能是指装饰性花体字。崔豹《古今注》:“信幡,古之徽号也,所以题表官号,以为符信,故谓之信幡也。”[32]“徽号”古语曰“徽帜”,按《周礼·司常》注,“徽帜,旌旗之细也”[33],《说文》“旙,幅胡也”,徐铉曰:“胡,幅之下垂者也”[34],也就是说信幡是旌旗的一种,是用于悬挂的长条形旗子。信幡的这一形制特征,决定了它与同样作为凭信的符、印等的不同——幡信用于悬挂展示。王念孙《读书杂志·管子十》:“徽织即徽识。”[35]所谓“识”也就是让人辨识,而所辨识者也只能是指信幡上的文字内容。如作为幡信之一种的“明旌”,其功用《礼记·檀弓下》中有过专门记载:“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其旗识之”[36]。 前文已述,花体字等同“天书”,其主要功能不在于识读,而在于美化装饰,难辨难识是花体字的共性特征,倘若用花体字来书写幡信,那么作为异于其它符信的悬挂展示功能,也就无法得以实现了。故此,我们说作为用来书幡信的书体不可能是花体字,相应的也就再次证明了新莽六书中用来书幡信的书体之名只可能是“虫书”,而不会是“鸟虫书”。 从《周礼·司常》及《礼记·檀弓》等的记载来看,“幡信制度”由来已久。《管子·事语》:“农夫寒耕暑耘,力归于上,女勤于缉绩徽帜,功归于府者,非怨民心伤民意也。”[37]“女勤于缉绩徽帜”说明了信幡是先秦时代应用广泛的一种凭信形式。没有任何记载说明秦及汉初之时曾经废除过“幡信制度”,加之秦书八体之虫书又与新莽六书中用来书幡信的书体之名相同,故此,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说,秦书八体中的虫书也是专门用来书幡信的。况且,《说文序》载“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三种书体次第排列,“刻符”是符上的文字,符是一种凭信,“摹印”是用于印章上的文字,印章也是一种凭信,作为两种凭信书体之间的“虫书”,它最大的可能也是一种凭信。与新莽六书中用来书幡信的书体非花体字同理,秦书八体中用来书幡信的虫书也不可能是指花体字。 虫书的作者是史官,花体字的作者则是工匠,虫书的作用是书幡信,书幡信的书体不可能是花体字。两方面结合起来,足以充分说明秦书八体之虫书非装饰性花体字。况且,虫书既然被列入秦书八体,必然是当时的一种秦文常用类型,如果这种文字是指装饰性花体字,那么就无法解释在先秦非秦地及秦之后花体字大量面世的今天,仍旧未见一例秦花体字的现象。     三、虫书的风格特征 与金石铭文不同,用于书写幡信的材料为绢帛,绢帛易腐,保存不易,故秦及汉初幡信无传。现在所能见到的最早的幡信是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甘肃一地所出土的西汉晚期至东汉中期的一件棨信与三件明旌。透过这四件幡信实物,我们基本能够窥得有关秦书八体之虫书相对具体的风格特征。 《张掖都尉棨信》,1973年甘肃居延考古队在居延肩水金关遗制发现,该棨信为红色织物,长21厘米,宽16厘米,墨书“张掖都尉棨信”六字,字径在10厘米左右。李学勤对该棨信有过专门论述:“棨信,《说文》称为綮,说:綮,……一曰徽帜,信也,綮、棨通用字,因棨信用帛制,所以也写做从系的綮。……作为徽帜信的棨信,也就是幡信,或者叫信幡。《古今注》:‘信幡,古之徽号也,所以题表官号,以为符信,故谓之信幡也。’据此,第一,棨信即信幡,是古之徽号,即一种旌旗。第二,信幡上题有官号。第三,信幡的作用是作为符信。”[38]《张掖都尉棨信》文字为篆书,体势纵长,线条粗细大致均匀,且多做曲屈扭动之状,与秦《泰山刻石》一类风格略有不同(见图十)。                                           图十                       图十一             图十二 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在甘肃武威磨嘴子汉墓群中,相继发现了三件西汉晚期至东汉中期的用墨或朱砂书写在丝麻一类材料上的“明旌”。“明旌”是竖在灵柩前标志死者官职和姓名的幡信,多用绛帛粉书。按汉以前丧礼制度,品官题写曰“某官某公之柩”,士或平民则称“显考显妣”。甘肃所出土的三件明旌皆标“某某某之柩”,故其也应当是由供职于官方的史官来书写的,不能简单的把它们看成是一般民用之物。 第一件是1959年从磨嘴子第四号墓出土的,年代约在东汉初期至中期。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明旌长206厘米,宽45厘米,是一件红色麻线织成的布,上有墨书“姑藏西乡阉导里壶子梁之(柩)”(见图十一)。该铭旌字形较大,字径在15厘米至18厘米左右,篆书,体势纵长,“乡”字垂脚伸长尤为明显,“子”字线条屈曲婉转之态甚于《张掖都尉棨信》。 第二件是1959年在磨嘴子二十二号汉墓出土的绢织明旌,年代约在西汉晚期,现藏于甘肃博物馆,长220厘米,宽37厘米。上书“姑藏渠门里张    之柩”,篆书,字径约15厘米,线条略显方硬,应当是受同时期隶书影响的结果,其中“姑”、“柩”二字线条屈曲回绕明显。 第三件也是1959年从磨嘴子23号墓出土的,年代约在东汉初期,现藏于甘肃省博物馆,绢织物,长115厘米,宽38厘米,篆书两行,书“平陵敬事里张伯升之柩,过所毋哭”,文字线条屈曲婉转,犹若蝮虫,其中“毋”字最为明显(见图十二)。 《张掖都尉棨信》所反映出的体势纵长,线条屈曲回绕,且没有明显粗细变化的书写风格,均不同程度的存在于三件明旌之中。故此,我们说《张掖都尉棨信》所反映出的这种篆书书写风格,基本能够代表西汉中晚期以来幡信书体的总体特征。笔者分析,秦及汉初用来书幡信的虫书,其风格也应大致如此。首先,作为官方特殊应用功能的幡信,只可能是选取作为官方正体的篆书来书写;幡信作为一种特殊用途的信物,倘若如“马王堆帛书”《阴阳五行篇》般,以篆书的一般手写体——科斗文来表达,则显得过于草率,故其文字如秦《泰山刻石》、《阳陵虎符》般选取粗细基本一致的线条来书写;幡信字体线条轻微的扭动和适度的屈曲回绕,其原因可作如此解释:启功说“我们只要看那些颂功刻石,笔画圆匀,绝非不经加工的手写原样”[39]。不经过描摹与修饰,直接在丝麻上书写出圆匀一律的线条,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有篆书书写经验者可以明显的体会到,书写《泰山刻石》、《峄山刻石》一类圆匀一律的篆书,要比书写《张掖都尉棨信》一类略带屈曲变化的困难得多。故此,幡信线条虽大致均匀而又屈曲蜿蜒,形如蝮虫;幡信书体多体势纵长,与秦《泰山刻石》一类所谓标准小篆结构纵展,宽高比例趋于黄金分割的书写一理,原因就是这种风格能够满足幡信庄重、严谨、美观的实用要求。
日期:[ 2016-04-22 ] 阅读:27803
著于丝绢:帛书的书写形态和适用情景
        著于丝绢:帛书的书写形态和适用情景         作者:杨磊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书法文化研究院 邮编 100048 电话15811202518   简介:杨磊,河南杞县人,中国传媒大学书写文化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首都师范大学书法文化研究院资料室,馆员职称。   内容提要:帛书指书写在丝帛上的文字,帛书存在着档案、信函、书籍、圣旨、启信、明旌、露布等多种书写形态,有其独特的适用情境,即隆重之时、便捷之利、神秘信仰、风俗娱乐等。帛书书写作为特殊情境下的辅助书写,具有非常规书写的文化意义。   正文9828字,含注释。                 著于丝绢:帛书的书写形态和适用情景                                                  中国传媒大学书写文化研究中心 杨磊 100024   内容提要:帛书指书写在丝帛上的文字,帛书存在着档案、信函、书籍、圣旨、启信、明旌、露布等多种书写形态,有其独特的适用情境,即隆重之时、便捷之利、神秘信仰、风俗娱乐等。帛书书写作为特殊情境下的辅助书写,具有非常规书写的文化意义。 关键词:帛书、书迹、书写、形态、情景 一 帛,《说文·帛部》中说:“帛,缯也。从巾,白声”,《辞源》解释为“丝织物的总称。”帛书,《辞海》释义为 “书写在丝帛上的文字”。《辞源》释义同《辞海》:“在缣帛上写的文字”。帛书之名,如同甲骨文、金文等用书写载体来代指汉字的惯例。章学诚在《文史通义·篇卷》中所说:“大约篇从竹简,卷从缣素;因物定名,无他义也。”[1]帛书是丝织、文字、书法、文书、书籍多元合一的文明形态。 二 帛书始于春秋,《论语》中有“子张书诸绅”[2]的记载,《礼记》提到“绅”时说:“绅,长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子游曰:“三分带下,绅居二焉。”[3]郑玄注:“绅,带之垂者。”春秋时期在丝帛上写字已经普遍。简帛并盛,纸发明后,又“帛纸共存约五百年”[4],至魏晋时期大部为纸取代,凡一千多年。帛书并未消失,而是局部沿用,绵延至今。在帛书的书写历史上,适用不同的情境,表现出不同的形态,从历史记录和实物遗留来看,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档案、信函、书籍、圣旨、启信、明旌、露布、衣书等等。 档案 周代封建制度的发展,使得档案出现,并逐渐建立了严密的文书档案制度。文治政府需要大量的文书档案书写,举凡天子言行、诸侯分封、军事外交、民风生活等等举动必书。并且书写有专门的人员“史”,且有分工,《礼记·玉藻》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5],因此有《春秋》和《尚书》。    官书档案书写于丝帛,历史不乏记载。《周礼》卷三十有 “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6],大常,即缣帛之类织物。《晏子春秋》记:“景公谓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予管仲狐与榖,其县七十,著之于帛,申之以策,通之诸侯,以为其子孙赏邑。”[7]齐桓公和晏子是春秋人物,此时用帛书写档案已是常事。《墨子·兼爱篇》中也说:“何知先圣六王之亲行也?子墨子曰:‘吾非与之并世同时,亲闻其声,见其色也,以其所书于竹帛,镂于金石,琢之盘盂,传遗后世子孙者知之。’”[8]正是帛书承担官书档案功能的表现。 信函 帛书轻便易携,是很好的信函载体,相对于甲骨、青铜、竹木等都有极大的传递优势。因此,信函是帛书极其重要的书写形态之一。 斯坦因在敦煌发现3件帛书,其中2件是书信。两件书信都是一位名叫“政”的人给一位叫“幼卿君明”的写的私信。信中主要内容是说他和“幼卿”好久没有相见了,自己住在“成乐”数年,没有得到升迁,路途遥远,通行不畅,来往书信很少,借“同吏郎”迁敦煌“鱼泽候”的机会,特写信问候,并对“幼卿君”严教其家中诸子“无恙”而表示感谢。同时提到“数奏书”之事,很可能是因为“幼卿君明”没有回信,故最后是“愿幼卿赐记”结尾,希望得到对方的回信。 敦煌悬泉遗址发现的帛书是一个驻守边塞名“元”的下级军官给它的同事兼朋友“子方”的信,内容是 “元”托“子方”在内地买鞜。据研究, 这一封帛书信札“是目前所见字数最多、保存最完整的汉代私人信件实物”[9] 。由于保存完整,这可以使我们了解到一些汉代边塞军需方面的情况。 3、书籍     书的本意是著、记、写,是动词,《说文解字》解释“书”为“箸”,《释名·释书契》说:“书,庶也。纪庶物也。亦言著也。著之简纸,永不灭也。”[10]从书的书写、记载、记录含义引申出名词的“书”。《说文解字·叙》说:“黄帝之史仓颉,初造书契。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著于竹帛谓之书。”[11]简帛书是书籍形态的开启。 书籍产生的标志“精神属性上具有表达思想、交流经验、积累和传播知识的作用”[12],据此,至迟在商代后期书籍诞生的各种条件均已具备,商代的典、册就是中国最早的具有传播意义的书。甲骨、青铜、玉石上的一些古代文字记载很零星,不系统,大都属于档案性质的文献资料,都是“孤本”,其目的并不是复制信息以为广大人群所阅读获取,从“典”、“册”的字形意义上分析,简牍和帛书才是书籍的开启,而帛书不晚于简牍书,也是书籍的起源之一:    “我国真正的书籍,应当从典册开始。”[13]     由书与文字的概念起步,我们认为中国最早的书是“书于竹帛”的简帛书,而非所谓的“甲骨书”、“青铜书”。[14]    现在只能见到战国和秦汉的简册,这就是中国最早的书。[15] 在排版布局意义上,帛书距离现代书籍意义更近。帛书和简牍的行文制度、版式、古籍符号等,都对后世古籍产生了奠基性的影响。最典型书籍就是马王堆帛书。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是目前所见帛书的大宗, 6大类44种,十多万字,内容涉及我国古代的思想、历史、军事、天文、历法、地理、医学、养生等多个方面,大部分都是已经失传了的一两千年的古佚书,是为“君人南面之术”服务的文献资料和依据。[16]体现了多方面的文化价值,极其珍贵。   圣旨   圣旨,就是皇帝的命令,“圣旨”的名称可以追溯到汉代,蔡邕《陈政事七要疏》中有:“臣伏读圣旨,虽周成遇风,讯诸执事,宣王遭旱,密勿祗畏,无以或加。”[17]宋代开始统称皇帝命令为“圣旨”,是一种皇牍文化形态,皇帝所专有的特发的宫廷文牍,是封建帝王意志的表述载体,与中国专制皇权始终伴生的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它的范围包括重大事件的公布、重大思想的传输、官员的奖罚、任免、爵位的册封、皇位的传禅让,军队的征调等等,凡是帝王意想表达而且想让臣民知道的意愿都是圣旨的内容。如果按照《尚书》里的文体分类,大概可以归入圣职的是训、诰、誓、命四类。以后各朝的圣旨种类又各不相同。 鉴于圣旨的高贵和庄重,圣旨的书写载体和书写材料发展既息息相关又在层次上要高于通行的普通书写材料。有甲骨圣旨、金属圣旨、石质圣旨、竹木圣旨、纸质圣旨、绫锦圣旨甚至电传圣旨等,当代存世量最多的圣旨是绫锦类诰命与敕命之类的圣旨。圣旨书写载体对于上等绢帛的选择充分表明了绢帛的贵重品质。 圣旨的材料十分考究,均为上好蚕丝制成的绫锦织品,图案多为祥云瑞鹤,富丽堂皇。作为历代帝王下达的文书命令及封赠有功官员或赐给爵位名号颁发的诰命或敕命,圣旨倾向于用绢帛书写,一方面因为丝织品是中国的代表性物质成就之一,丝织品技术上可以满足圣旨尺幅大小不等的要求,便于传递和展读,长的圣旨如清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十五日诰命,长约4.8米,二是绢帛贵重,恰好可以彰显皇家之富丽和高贵。丝织品上容易上色和图案,使圣旨上附加其它文化符号,完善和加强皇家风采和气度。 棨信 棨信,《说文解字》称为“綮”,一曰“徽帜信也”。李学勤认为,棨、綮通用,因棨信用帛制,所以也写作从“系”的“綮”。[18]《集韵》上说: “形如戟,有蟠书之, 吏执为信”[19], 为一木制形状特殊的信物,或用作通行凭证,有的用木制作,有的用缯帛。李学勤认为,张掖都尉棨信和刻木而成的“棨”不是一种东西。张掖都尉棨信的棨信是一种徽帜,也就是古代的信幡,一种特定形制的旗类,可能缀在信使所执的“棨”上,或悬挂在车马仪仗的棨戟上,或单独持行。上面题有官号,作用就是符信,主要是用来传令开关城门。[20] 考古实物《张掖都尉棨信》长21cm,宽16cm,整体布白匀整而规范,犹如印章。这件帛书本是公文性质,“张掖都尉”是汉朝一个十分关键的职位,作为其仪仗和身份凭证的“棨信”在书写上必定严肃认真,以它独特的风格特点强调出某种意味,要求能够代表朝廷的威严与强大,要展示劲健感受和冲融的大国气度。这种要求通过正统的书体和纯正的笔法展示的外部形象展示出来。帛书《张掖都尉棨信》正是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这种功能上的需要。 铭旌     铭旌,一种记录死者姓名的旗幡,竖在灵柩前面,以显示墓主人籍贯、职位、姓名等,是先秦以来丧葬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周礼·春官·司常》中说:“大丧,共铭旌。”[21]早期铭旌只书姓名而不称官职爵位,《礼记•檀弓上》记载:“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旗识之。”[22]     据刘夫德《铭旌的图像与文字》一文所述,目前出土的铭旌有六件,其中从甘肃武威磨嘴子出土四件,从新疆吐鲁番出土二件。[23]    “姑臧西乡阉道里壶子梁铭旌”,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1957年在武威磨嘴子第四号墓出土, 长211.3厘米,宽45.1厘米,是东汉时期作品。上端左右分别绘有日月,两侧又有龙虎纹形象,周边又饰以云纹。铭旌有竖向文字一行,现存“姑臧西乡阉道里壶子梁之”十一字。     1959年,武威磨嘴子第二十二号汉墓出土一件铭旌,长220厘米,宽37厘米,篆书“姑臧渠门里张□□之柩”,属于西汉末期的作品。     1959年在武威磨嘴子第二十三号墓出土“武威张伯升柩铭”,此帛书年代属东汉前期,藏于甘肃省博物院。此铭旌长115cm,宽38cm,篆书两行,质地是薄绢。下部于右侧书“平陵敬事里张”,左侧为“伯升之柩,过所毋哭”。和“姑臧西乡阉道里壶子梁铭旌”类似,也是墨书汉篆,但比壶子梁铭旌盘曲圆熟。     另外,1964年从新疆吐鲁番哈喇和卓三号墓、九九号墓墓道分别出土一件铭旌。前者绢上白粉隶书“建兴三十六年九月巳卯廿八日丙午高昌□□”,这件铭旌是前凉时期的。后者绢底为红色,上有浓墨楷书三行:“建初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太岁/亥,高昌郡高昌县苏娥/奴神柩”。     铭旌的使用也是随着丝帛作为书写载体而流行的。现在发现的铭旌主要是从汉代到十六国时期,随着在东晋时丝帛书写被纸取代,铭旌的发现也就少了。 露布 露布,刘勰解释说,“露布者,盖露板不封,布诸视听也”;[24]唐封演在其《封氏闻见记》中详细说明了它的来由:“露布,捷书之别名也。诸君破贼,则以帛书建诸竿上,谓之露布。盖自汉以来有其名。所以名露布者,谓不封检,露而宣布,欲四方速知,亦谓之露版。”[25]露布主要用途一是捷书,二是檄文,都是文书的用途。 徐燕斌,袁丽华《历代露布考》一文详察露布功用和历代露布情状,认为,最早露布是作为信息发布的布告而存在,所谓的“露布上书”、“露布天下”,这是露布最早的功能。到了三国后期,在原有功能之外,露布被广泛地作为一种军旅文书使用,用作檄文或报捷文书。但这三种功能之间并非径渭分明,其同时并存,又各自适用于不同领域。到了南北朝以后,虽然露布的檄文与布告功能仍然偶尔见诸史书,但作为捷书的功能得到更广泛地适用。唐宋以后,露布作为捷书在战争中使用的频率大为减少,“进露布”而逐渐成为军礼中献俘仪的一部分,并一直沿用到明清时期。[26] 衣书 所谓的衣书,指在衣服上书写的文字。路云亭说:“书家在绢帛、蚕茧和纸张书写的过程中一直保持着一种书写的惯性,这种惯性直接刺激书法家的想象力,并促使书者在多元性书法载体上的书写尝试。在衣服上书写的现象即为这种书写习惯的一种自然延伸。”[27]在衣服上书写的现象在东汉时期己出现。晋卫恒《四体书势》记载:“弘农张伯英者,因而转精其巧,凡家之衣帛,必先书而后练之。临池学书,池水尽墨。”[28]其时张伯英书于衣,是因于书写材料的缺乏,而不得已为之。虞龢《论书表》记载:“有一好事年少,故作精白纱裓,着诣子敬;子敬便取书之,正、草诸体悉备,两袖及缥略周。年少觉王左右有凌夺之色,掣裓而走。左右果逐之,及门外,斗争分裂,少年才得一袖耳。……欣年十五六,书己有意,为子敬所知。子敬往县,入帐斋,欣衣白新绢裙昼眠,子敬因书其裙幅及带。欣觉,欢乐,遂宝之……”[29]李渔《笠翁对韵》记:“书裙:晋羊欣年十三,右军爱其才,昼卧,右军书其白练裙,书法遂大进。”[30]这是士人书于衣的书林雅事。因此,清代杨宾总结说:“书不必皆纸也。张芝书衣帛,王逸少书新裴版几,于敬书练裙纱裓,素师书衣裳、器皿、柿叶、漆方板、澡盘,定州僧书沉香所种褚纸,陈钢书牡丹玉替花瓣。”[31]其中提及书法载体可以为“练裙纱裓”之类的衣物。后世小说中更不乏带有情书性质的衣带书写,乃至延伸为手帕、纨扇等其他丝帛类贴身用物书写,用于士子之间以及和女子之间书写传情达意。     三   作为书写载体,丝帛具有独特的性质。相对于甲骨的刻画、青铜的浇铸,帛书的书写存在很大的优势。帛书书写使用笔墨,操作方便,高效快捷。绢帛尺幅广大,容字较多,便于汉字的布局和阅读;绢帛轻柔,易于收纳和传递;相对于简牍,帛书的尺幅又得到了更大地扩展,唐代徐坚描述帛书形制的优势时说:“古者以缣帛,依书长短,随事截之。”[32]应该说,在纸发明以前,就书写行为的进行和效果来说,绢帛不失为一种较为优越的书写载体。当然,帛书作为书写载体有其局限,帛书的材料贵重,作为制衣材料和货币形态的主功能使其作为书写载体的地位边缘化,限制了帛书的使用范围。相对于青铜、甲骨、简牍,绢帛容易因为外力冲击、物理侵蚀而损坏,不利于长久流传。因此,《墨子》说:“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33]“恐其腐蠹绝灭”正是帛书的缺陷所在。绢帛柔软绵飘,在展读效果上也有不方便处,不如简牍等载体展示硬挺疏朗。 因此,帛书载体的独特性决定了它的适用情景。 隆重之时 相对于其他书写载体,丝帛具有明显的贵重性,决定了帛书是一种贵重之书,帛书的使用环境必定是庄重书写情景时或不得不用的特殊场合,而不大可能被平民人家日常使用。路云亭说:“帛的价格比当时较为流行的书写竹简之类昂贵,因此,帛的使用者多为当时的公、列侯、公主、贵人之类的显贵人士,帛书从一开始就沾有高贵化的特性,是一种商业价值与文化价值都很高的书法形态。”[34] 丝帛贵重,斯坦因发现的敦煌帛书其中之一有明确记载:“任城国亢父,缣一匹。幅广二尺二寸,长四丈,重二十五两。直钱六百一十八。”[35]罗振玉、王国维合考释,“六百一十八”钱即汉时齐鲁之地一匹缣帛的价格。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现的帛书也记有:“尹逢深,中殽左长传一,帛一匹,四百卅乙铢币。十月丁酉,亭长延寿,都吏稚,讫。”[36]这是当时边塞帛的价格。 黄冕堂对素绣等价格做过描述。战国时期的齐绣价格在8000钱到12000钱,汉后期的白素价格在1000钱,而根据不同的文献记载,帛的价格在358钱-800钱,后汉末期的河西帛也在324钱-477钱不等。后汉的缣从472钱-1440钱之间。[37] 陈直在《两汉经济史料论丛》引用文献,对西汉屯戍地边郡布帛价格做了辑录,下面择录几条: 素丈六尺,直二百六十八 帛二丈五尺,直五百 白素一丈,直二百五十。 缣一匹,直千二百。 为了直观地了解帛价在当时物价中的位置,我们和其他物价做对比: 粟二石,直三百九十, 羊一头,九百到一千。 宅一区三千到万, 田五十亩五千。 陈直先生说,“虽说是这是边郡的价格,当与中原相去不远”[38]用米价来比量,汉代一匹缣素折合米价六石,汉代通常米价,一石米一百文左右,而一汉尺素帛则贵达15—30文,还不包括价值更高的绫。一匹缣素仅够一成人一身衣料,核算就要合到六石米的价值,而一匹上等白素,就
日期:[ 2016-04-22 ] 阅读:27939
“斯文”重建与宋代书法史的历史转型
“斯文”重建与宋代书法史的历史转型 李慧斌       【内容提要】 古代书法史在其发展过程中是有选择的。就宋代书法史而言,宋人选择了“斯文”。斯文作为孔子以来文化传统的代名词,在宋代这样一个崇尚儒学的特殊时代里得到了重建,并主导了书法史的价值选择和历史转型。因书法与文字的极特殊关系,古代书法具有“字”、“书”、“文”、“道”四位一体和价值同构的特性。所以,在宋代,书法与斯文具有“书文同体而并传”的价值认同。最终,以斯文价值的选择与重建为基础,宋人建立起了一个符合并满足于文人士大夫审美需求的全新的书法世界。 【关键词】 斯文  宋代书法史  价值选择  文化传统  历史转型      书法史是有选择的,无论是对书家,还是作品,都存在着这一问题。书法史是通过不断地历史选择才建立起它的体系和框架,传统也在此基础上得以确立。就宋代书法史而言,宋人选择了“斯文”。“斯文”与书法的关系既是宋代书法史上的重要问题,更是古代书法理论的深层核心问题,但却一直没能引起关注,以至于今天我们对古代书法深层价值的认识还多停留在书法表面。在古代,书法的核心是圣人之道,其载体是“斯文”即文道,本原为文字又表现出艺术的特性。因书法与文字的极特殊关系,所以书法具有“字”、“书”、“文”、“道”四位一体的特性。同样,借助“斯文”的价值选择,宋代重新构建了书法中所隐含的斯文价值体系。因此,斯文之于宋代书法史的价值选择与历史转型,是一个以社会制度的转型为根本,[1]以“字、书、文、道”的价值同构为核心,以“斯文”价值的选择与重建为基础,以文人士大夫身份的确认和历史地位的获得为前提,以欧阳修的一系列新观念为先导,在宋型文化的大背景下,在书法领域建立起了一个符合并满足于士大夫审美需求的全新的书法世界。对后世而言,这也正是宋代书法史发生历史嬗变的最大贡献和意义。   一  “斯文”大义与书法之“道”   “斯文”作为古代思想史、文学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最早见于《论语·子罕》:“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2]这是孔子遭难于“匡地”时的感慨与表白。斯文为何?朱熹《集注》云:“道之显者谓之文,盖礼乐制度之谓。”这里“斯文”的本意是指由周文王等创立的“周文”价值体系和全部文化遗产。进一步而言,“斯文”就是指“文化”,在孔子的时代,特指三代以来华夏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文化传统。后来,“斯文”的意义不断被引申,[3]但有一个核心观念却没有变,那就是“文以载道”的文化传统。在古人眼中,斯文大义就是文章道德大义。其义理与理想可超越具体历史时空的限制,而上升为一种普遍意义上的教化体系,从而维持“斯文”于不坠。在此意义上,中国古代的文人士大夫,多以自己为“斯文”的载体,以光大“斯文”为己任。程颐曾赞其兄程颢能“以兴起斯文为己任,辨异端,辟邪说,使圣人之道焕然复明于世”。[4]如此,“斯文”价值观的确立与选择,便成为了古人借以“弘道”的途径和范式。 宋代从帝王到文人士大夫,无不认识到了“斯文”作为“治具”的重要性。纵观宋人的诸多论述,“斯文”意思所指不外乎两层次含义:一是作为文化传统的“斯文”在经历了晚唐五代之衰后在帝王层面得以承续和振兴。《宋史·乐志》“大观三年释奠六首”中就有“于昭斯文,被于万年”、“道德渊源,斯文之宗”、“天地经纶无出斯文”的话。[5]绍兴十二年,宋高宗与宰执讨论“唐文皇之文华,汉文帝之文实”时,程克俊称“陛下圣学高妙,施行治具,得斯文之传矣”。[6]又《中兴大事记》曰:“祖宗百年,廉耻礼义之化,其所以涵养士大夫者至深远矣……亦祖宗所以涵养斯文之泽也。”[7]二是“斯文”作为复兴儒家文化的主要途径,和儒者、儒学联系在一起并得到了重建。宋真宗曾针对陈彭年的《奏对》说:“儒术汙隆,其应实大,国家崇替,何莫由斯……太祖太宗丕变弊俗,崇尚斯文,儒术化成。”[8]美国学者包弼德认为:“宋太宗是一个富有拯救文化之使命,宣称要通过教育改变人的文儒……作为一个书法家的活动,公开表明了他的崇文之意。在位期间,他不断将自己的书法作品赠赐给宠臣、名山寺院、退隐的学者,还搜集了数千轴的作品。由此,他帮助保存了斯文。”[9]王禹偁《送孙何序》谓:“咸通以来,斯文不竞……国家乘五代之末,创业守文,垂三十载,圣人之化成矣,君子之儒兴矣。”[10]另端平元年诏求直言时,进士第一的吴潜在“所陈九事”中就有“正学术以还斯文之气脉”的奏言。[11]综上所引,无论是作为帝制层面的“斯文之传”以成“治具”,还是作为儒者以“斯文”为己任的学术道义,无不说明了“斯文”是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而宋代古文变革运动与儒学复兴运动的结盟,正是这种注重“斯文”的社会功能和道德功能的外展型审美思潮的突出表现。[12]由是观之,作为“小技”可通“大道”的书法也必然会承载着“斯文”之大义。 在宋代文人士大夫的眼中,书法之“道”的核心是圣人之道,书法之道的载体是“斯文”即文道,书法之道的本原是文字,书法之道的表现是艺术。文字在其中有如禅家句中之眼,而文章则是纽带,道德伦理既是形而上的准则又是古代书家孜孜以求的书法理想和境界。如果说“文以载道”是“斯文”之于书法的理论概括的话,那么“字书一理”则是这一理论的具体实现途径和表现。周敦颐最先明确提出了“文以载道”的理论: 文,所以载道也。……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13] 周敦颐认为,斯文是承载大道的载体,这个大道就是“道德”。所以后世论颜真卿书法时称“有道德之味存焉”,[14]颇通此理。孙复也说:“夫文者道之用也,道者教之本也……如是乎可望于斯文也。”[15]在他看来,处理好“文”“道”“教”三者之关系,是通向“斯文”大道的关键,但这绝非易事。朱熹也曾说“文者,贯道之器。吾所谓文,必与道俱”,亦此理也。其实,张怀瓘在《文字论》中即已言明了字、书、文、道四者的关系,只是我们没有站在“斯文”的高度去思考、探讨其中的理论价值: 字之与书,理亦归一。因文为用,相须而成……纪纲人伦,显明君父,是以大道行焉……阐典坟之大猷,成国家之盛业者,莫近乎书。其后能者加之以玄妙,故有翰墨之道生焉。 这里,张怀瓘首先明确说明了文字与书法是“一理”的,而两者又皆为“文”所用,而后才是“大道”可行,如此书法方可成就“国家之盛业”。在满足了字、书、文、道服务于社会统治功能的基础上,又赋予书法以“玄妙”之境,最终作为艺术层面的书法即“翰墨之道”才得以生成。同样,《书断·序》也有相似之论:“文章之为用,必假乎书,书之为征,期合乎道。故能发挥文者,莫近乎书”。要之,皆因古代文字具有“传经、载道、述史、记事、治百官、察万民、贯通三才”之大用。[16]因此,文字是“斯文”存在并得以发挥的根本,恰恰又因为“字书一理”,所以书法得以承载“斯文”之道也就顺理成章了。   二  “斯文”重建与宋代书法史的价值选择   统观宋代书法史,我们发现宋代文人士大夫不仅关注书法本身,而且常常把书法上升到“斯文”的高度加以论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宋代书法史的价值选择,并由之建立起了一个全新的书法理论体系和框架。 宋初的书法是建立在晚唐五代凋敝的基础上,书法楷模、书法大家一直没能出现,即使有“苏子归黄泉,笔法遂中绝”的感叹,抑或是蔡襄善书被推为“本朝第一”,亦未能使宋初的书法走上可与晋唐比肩的发展之路。所以欧阳修在认识到了这一现实之后,振臂一呼,一方面为振兴“斯文”不断努力,诚如《欧阳修传论》所言:“唐之文涉五季而弊,至宋欧阳修又振起之……使斯文之正气,可以羽翼大道,扶持人心。”[17]又《东都事略》谓:“欧阳修以高明博大之学兴起斯文,大章短篇与诗书春秋相表里……由汉迄今,振斯文于将坠者,唐有韩愈之功,宋得欧阳子之力,夫岂偶然也哉。”另一方面,为宋兴百年无法与“儒学之盛”相比的书法寻找出路,并通过亲身实践,在观念和理论上开拓书法之新道路。而这一新的理路恰恰与“斯文”,与儒学、儒者有着直接的关系。正是在这样一种新的书法关系中,文人士大夫对宋代书法史进行了新的价值选择。对宋人而言,宋代书法史的价值选择更倾向于儒家和儒学,书法家多以儒者的身份介入书法,之后成为了书法批评的主体。甚至可以认为,宋代书法的核心价值选择就是“斯文”,通过斯文重建,标榜道德文章,确立新的书法文化传统。在宋代,书法与斯文具有“书文同体而并传”的价值认同。下面从四个方面展开具体论述。 1、书论所见书法中的“斯文”观念 卫恒《四体书势》言:“何草篆之足算,而斯文之未宣,岂体大之难睹,将秘奥之不传。”就是说,文字书法要能与“斯文”同道。《墨薮·论篆》称李阳冰之篆书“得篆籀之宗旨”,故能发扬“斯文”之大道。[18]《宣和书谱》有四处论到“斯文”,其中《篆书绪论》言:“自斯而降,至汉得一许慎,魏得一韦诞,而风流文物犹足以追往古而名一世,信斯文之出,特非小补。”[19]《宝真斋法书赞》也有八处言及“斯文”,如卷七《跋颜鲁公祭文帖》云:“公节伟矣……是帖盖当时奠祝之文,片言所存,皆足以对越无愧,数百世而下读之,尚使人凛凛有生气也。……扶杞天于将坠斯文也。”又卷十《欧阳文忠索碑迁居二帖赞》曰:“是书之传,似耶非耶。书出于心,既劲且方,世多公书……楷以其人,行以莫天,堂堂斯文,维轲与雄,我观二书,如或见公。”[20]诸上,“斯文”之意不外乎文章与文化传统之谓。最有代表性的是《衍极·原序》的论述:“书道其大矣!斯文兴焉,世之学者往往务谈高虚,谓书非儒道之要……书道其大矣,又尝即其言,而求其为人……”书道之大,得斯文而兴,绝不可“务谈高虚”,非议书法在儒道中之重要性。项穆《书法雅言·古今》把“文质彬彬”、“规矩从心、中和为的”之书法美,谓之曰“天之未丧斯文”,而只有王羲之一人可通“斯文”之大道,这个大道就是“大统斯垂,万世不易”的书法史传统。书论中何以有“斯文”观念的存在?古人言“斯文与造化功用相弥纶、国家气象相表里,故文人生于世有数,文章用于世有时,斯言若夸,理实然也”,似可解疑,亦近此理。正因为如此,在宋代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下,“斯文”之于书法才显得特别重要。 2、价值选择的标准问题 宋代由于书家身份和书家文化结构发生了变化,所以选择的标准也势必将随之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书家身份的儒家化,二是“文”的价值观念凸显。宋代重新建立起了一个新的书家品评与价值选择的标准,即以文人士大夫书家为中心,并最终确立了他们在书法史上的地位。唐宋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造就了大批的文化人和士大夫官僚,最终导致士大夫阶层的形成,而伴随着这个阶层的形成,他们的新的精神追求与审美理想,也逐渐形成与成熟。[21]表现在书法领域,就是这一阶层不断地成为了书法家的主体。在一崇尚读书和学问文章的时代,士大夫掌握着撰述权、话语权和书家取舍与价值评价的标准,士大夫的书法审美和价值取向直接决定了入选书家的身份必然要重视文人士大夫自身。后来,朱长文明确提出了“儒者之工书”的价值追求,那就是“自游息焉而已,岂若一技夫役役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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