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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操作规程

[ 2010-01-01 ] 阅读:4509

根据《中国文字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制定中国文字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操作规程:

一、无偿捐赠

1.捐赠人向中国文字博物馆提出捐赠意愿,与文物征集管理部文物征集科联系。

2.对以资金形式捐赠的财产,中国文字博物馆应当将资金划至规定的银行帐户,成立专门资金管理机构对资金进行管理。

3.对以实物形式捐赠的财产,中国文字博物馆应当邀请相关专家对捐赠物品进行鉴定,判断其真伪、价值等。将不符合规定的物品返还捐赠者或机构。

4.将符合规定的藏品进行信息采集,邀请相关专家对捐赠的藏品进行鉴定评级,并做好相关记录,将信息录入中国文字博物馆藏品信息系统,便于查找和信息的利用。

5.做好分类账及总账的记录,并做好相关藏品的养护工作,放入不同库房保存。

6.根据《中国文字博物馆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给捐赠者发放捐赠证书或者其它相应奖励。

二、有偿捐赠

1.由社会机构及个人发送相关物品清单,附上相关照片、说明及价格等,或者直接将要捐赠的物品拿到文物征集管理部,当面清点,罗列清单并文字说明其来源,保证其合法性。

2.根据我馆的需求及特点,结合征集制度初步筛选,将拟接受捐赠藏品的详细信息记录好。

3.邀请相关专家对拟征集藏品进行鉴定,判断其真伪、价值等。鉴定完成后,专家填写鉴定意见。

4.联系捐赠人询问拟捐赠藏品价格,文物征集科将拟捐赠藏品的具体信息逐级汇报,根据领导意见与捐赠人进行议价,详细记录议价过程并存档,经馆领导或馆委会确定后,与捐赠者达成一致。

5.捐赠人可以与中国文字博物馆就捐赠藏品的种类、数量、用途和价格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藏品产权转移等事项。

6.经过正规程序后,将捐赠的藏品进行信息采集,邀请相关专家对捐赠的藏品进行鉴定评级,并做好相关记录,将信息录入中国文字博物馆藏品信息系统,便于查找和信息的利用。

7.做好分类账及总账的记录,并做好相关藏品的养护工作,放入不同库房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