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于丝绢:帛书的书写形态和适用情景
作者: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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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杨磊,河南杞县人,中国传媒大学书写文化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首都师范大学书法文化研究院资料室,馆员职称。
内容提要:帛书指书写在丝帛上的文字,帛书存在着档案、信函、书籍、圣旨、启信、明旌、露布等多种书写形态,有其独特的适用情境,即隆重之时、便捷之利、神秘信仰、风俗娱乐等。帛书书写作为特殊情境下的辅助书写,具有非常规书写的文化意义。
正文9828字,含注释。
著于丝绢:帛书的书写形态和适用情景
中国传媒大学书写文化研究中心 杨磊 100024
内容提要:帛书指书写在丝帛上的文字,帛书存在着档案、信函、书籍、圣旨、启信、明旌、露布等多种书写形态,有其独特的适用情境,即隆重之时、便捷之利、神秘信仰、风俗娱乐等。帛书书写作为特殊情境下的辅助书写,具有非常规书写的文化意义。
关键词:帛书、书迹、书写、形态、情景
一
帛,《说文·帛部》中说:“帛,缯也。从巾,白声”,《辞源》解释为“丝织物的总称。”帛书,《辞海》释义为 “书写在丝帛上的文字”。《辞源》释义同《辞海》:“在缣帛上写的文字”。帛书之名,如同甲骨文、金文等用书写载体来代指汉字的惯例。章学诚在《文史通义·篇卷》中所说:“大约篇从竹简,卷从缣素;因物定名,无他义也。”[1]帛书是丝织、文字、书法、文书、书籍多元合一的文明形态。
二
帛书始于春秋,《论语》中有“子张书诸绅”[2]的记载,《礼记》提到“绅”时说:“绅,长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子游曰:“三分带下,绅居二焉。”[3]郑玄注:“绅,带之垂者。”春秋时期在丝帛上写字已经普遍。简帛并盛,纸发明后,又“帛纸共存约五百年”[4],至魏晋时期大部为纸取代,凡一千多年。帛书并未消失,而是局部沿用,绵延至今。在帛书的书写历史上,适用不同的情境,表现出不同的形态,从历史记录和实物遗留来看,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档案、信函、书籍、圣旨、启信、明旌、露布、衣书等等。
周代封建制度的发展,使得档案出现,并逐渐建立了严密的文书档案制度。文治政府需要大量的文书档案书写,举凡天子言行、诸侯分封、军事外交、民风生活等等举动必书。并且书写有专门的人员“史”,且有分工,《礼记·玉藻》说:“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5],因此有《春秋》和《尚书》。
官书档案书写于丝帛,历史不乏记载。《周礼》卷三十有 “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6],大常,即缣帛之类织物。《晏子春秋》记:“景公谓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予管仲狐与榖,其县七十,著之于帛,申之以策,通之诸侯,以为其子孙赏邑。”[7]齐桓公和晏子是春秋人物,此时用帛书写档案已是常事。《墨子·兼爱篇》中也说:“何知先圣六王之亲行也?子墨子曰:‘吾非与之并世同时,亲闻其声,见其色也,以其所书于竹帛,镂于金石,琢之盘盂,传遗后世子孙者知之。’”[8]正是帛书承担官书档案功能的表现。
帛书轻便易携,是很好的信函载体,相对于甲骨、青铜、竹木等都有极大的传递优势。因此,信函是帛书极其重要的书写形态之一。
斯坦因在敦煌发现3件帛书,其中2件是书信。两件书信都是一位名叫“政”的人给一位叫“幼卿君明”的写的私信。信中主要内容是说他和“幼卿”好久没有相见了,自己住在“成乐”数年,没有得到升迁,路途遥远,通行不畅,来往书信很少,借“同吏郎”迁敦煌“鱼泽候”的机会,特写信问候,并对“幼卿君”严教其家中诸子“无恙”而表示感谢。同时提到“数奏书”之事,很可能是因为“幼卿君明”没有回信,故最后是“愿幼卿赐记”结尾,希望得到对方的回信。
敦煌悬泉遗址发现的帛书是一个驻守边塞名“元”的下级军官给它的同事兼朋友“子方”的信,内容是 “元”托“子方”在内地买鞜。据研究, 这一封帛书信札“是目前所见字数最多、保存最完整的汉代私人信件实物”[9] 。由于保存完整,这可以使我们了解到一些汉代边塞军需方面的情况。
3、书籍
书的本意是著、记、写,是动词,《说文解字》解释“书”为“箸”,《释名·释书契》说:“书,庶也。纪庶物也。亦言著也。著之简纸,永不灭也。”[10]从书的书写、记载、记录含义引申出名词的“书”。《说文解字·叙》说:“黄帝之史仓颉,初造书契。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著于竹帛谓之书。”[11]简帛书是书籍形态的开启。
书籍产生的标志“精神属性上具有表达思想、交流经验、积累和传播知识的作用”[12],据此,至迟在商代后期书籍诞生的各种条件均已具备,商代的典、册就是中国最早的具有传播意义的书。甲骨、青铜、玉石上的一些古代文字记载很零星,不系统,大都属于档案性质的文献资料,都是“孤本”,其目的并不是复制信息以为广大人群所阅读获取,从“典”、“册”的字形意义上分析,简牍和帛书才是书籍的开启,而帛书不晚于简牍书,也是书籍的起源之一:
“我国真正的书籍,应当从典册开始。”[13]
由书与文字的概念起步,我们认为中国最早的书是“书于竹帛”的简帛书,而非所谓的“甲骨书”、“青铜书”。[14]
现在只能见到战国和秦汉的简册,这就是中国最早的书。[15]
在排版布局意义上,帛书距离现代书籍意义更近。帛书和简牍的行文制度、版式、古籍符号等,都对后世古籍产生了奠基性的影响。最典型书籍就是马王堆帛书。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是目前所见帛书的大宗, 6大类44种,十多万字,内容涉及我国古代的思想、历史、军事、天文、历法、地理、医学、养生等多个方面,大部分都是已经失传了的一两千年的古佚书,是为“君人南面之术”服务的文献资料和依据。[16]体现了多方面的文化价值,极其珍贵。
圣旨,就是皇帝的命令,“圣旨”的名称可以追溯到汉代,蔡邕《陈政事七要疏》中有:“臣伏读圣旨,虽周成遇风,讯诸执事,宣王遭旱,密勿祗畏,无以或加。”[17]宋代开始统称皇帝命令为“圣旨”,是一种皇牍文化形态,皇帝所专有的特发的宫廷文牍,是封建帝王意志的表述载体,与中国专制皇权始终伴生的物质存在和精神存在,它的范围包括重大事件的公布、重大思想的传输、官员的奖罚、任免、爵位的册封、皇位的传禅让,军队的征调等等,凡是帝王意想表达而且想让臣民知道的意愿都是圣旨的内容。如果按照《尚书》里的文体分类,大概可以归入圣职的是训、诰、誓、命四类。以后各朝的圣旨种类又各不相同。
鉴于圣旨的高贵和庄重,圣旨的书写载体和书写材料发展既息息相关又在层次上要高于通行的普通书写材料。有甲骨圣旨、金属圣旨、石质圣旨、竹木圣旨、纸质圣旨、绫锦圣旨甚至电传圣旨等,当代存世量最多的圣旨是绫锦类诰命与敕命之类的圣旨。圣旨书写载体对于上等绢帛的选择充分表明了绢帛的贵重品质。
圣旨的材料十分考究,均为上好蚕丝制成的绫锦织品,图案多为祥云瑞鹤,富丽堂皇。作为历代帝王下达的文书命令及封赠有功官员或赐给爵位名号颁发的诰命或敕命,圣旨倾向于用绢帛书写,一方面因为丝织品是中国的代表性物质成就之一,丝织品技术上可以满足圣旨尺幅大小不等的要求,便于传递和展读,长的圣旨如清道光二十五年十月十五日诰命,长约4.8米,二是绢帛贵重,恰好可以彰显皇家之富丽和高贵。丝织品上容易上色和图案,使圣旨上附加其它文化符号,完善和加强皇家风采和气度。
棨信,《说文解字》称为“綮”,一曰“徽帜信也”。李学勤认为,棨、綮通用,因棨信用帛制,所以也写作从“系”的“綮”。[18]《集韵》上说: “形如戟,有蟠书之, 吏执为信”[19], 为一木制形状特殊的信物,或用作通行凭证,有的用木制作,有的用缯帛。李学勤认为,张掖都尉棨信和刻木而成的“棨”不是一种东西。张掖都尉棨信的棨信是一种徽帜,也就是古代的信幡,一种特定形制的旗类,可能缀在信使所执的“棨”上,或悬挂在车马仪仗的棨戟上,或单独持行。上面题有官号,作用就是符信,主要是用来传令开关城门。[20]
考古实物《张掖都尉棨信》长21cm,宽16cm,整体布白匀整而规范,犹如印章。这件帛书本是公文性质,“张掖都尉”是汉朝一个十分关键的职位,作为其仪仗和身份凭证的“棨信”在书写上必定严肃认真,以它独特的风格特点强调出某种意味,要求能够代表朝廷的威严与强大,要展示劲健感受和冲融的大国气度。这种要求通过正统的书体和纯正的笔法展示的外部形象展示出来。帛书《张掖都尉棨信》正是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这种功能上的需要。
铭旌,一种记录死者姓名的旗幡,竖在灵柩前面,以显示墓主人籍贯、职位、姓名等,是先秦以来丧葬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周礼·春官·司常》中说:“大丧,共铭旌。”[21]早期铭旌只书姓名而不称官职爵位,《礼记•檀弓上》记载:“铭,明旌也。以死者为不可别已,故以旗识之。”[22]
据刘夫德《铭旌的图像与文字》一文所述,目前出土的铭旌有六件,其中从甘肃武威磨嘴子出土四件,从新疆吐鲁番出土二件。[23]
“姑臧西乡阉道里壶子梁铭旌”,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1957年在武威磨嘴子第四号墓出土, 长211.3厘米,宽45.1厘米,是东汉时期作品。上端左右分别绘有日月,两侧又有龙虎纹形象,周边又饰以云纹。铭旌有竖向文字一行,现存“姑臧西乡阉道里壶子梁之”十一字。
1959年,武威磨嘴子第二十二号汉墓出土一件铭旌,长220厘米,宽37厘米,篆书“姑臧渠门里张□□之柩”,属于西汉末期的作品。
1959年在武威磨嘴子第二十三号墓出土“武威张伯升柩铭”,此帛书年代属东汉前期,藏于甘肃省博物院。此铭旌长115cm,宽38cm,篆书两行,质地是薄绢。下部于右侧书“平陵敬事里张”,左侧为“伯升之柩,过所毋哭”。和“姑臧西乡阉道里壶子梁铭旌”类似,也是墨书汉篆,但比壶子梁铭旌盘曲圆熟。
另外,1964年从新疆吐鲁番哈喇和卓三号墓、九九号墓墓道分别出土一件铭旌。前者绢上白粉隶书“建兴三十六年九月巳卯廿八日丙午高昌□□”,这件铭旌是前凉时期的。后者绢底为红色,上有浓墨楷书三行:“建初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太岁/亥,高昌郡高昌县苏娥/奴神柩”。
铭旌的使用也是随着丝帛作为书写载体而流行的。现在发现的铭旌主要是从汉代到十六国时期,随着在东晋时丝帛书写被纸取代,铭旌的发现也就少了。
露布,刘勰解释说,“露布者,盖露板不封,布诸视听也”;[24]唐封演在其《封氏闻见记》中详细说明了它的来由:“露布,捷书之别名也。诸君破贼,则以帛书建诸竿上,谓之露布。盖自汉以来有其名。所以名露布者,谓不封检,露而宣布,欲四方速知,亦谓之露版。”[25]露布主要用途一是捷书,二是檄文,都是文书的用途。
徐燕斌,袁丽华《历代露布考》一文详察露布功用和历代露布情状,认为,最早露布是作为信息发布的布告而存在,所谓的“露布上书”、“露布天下”,这是露布最早的功能。到了三国后期,在原有功能之外,露布被广泛地作为一种军旅文书使用,用作檄文或报捷文书。但这三种功能之间并非径渭分明,其同时并存,又各自适用于不同领域。到了南北朝以后,虽然露布的檄文与布告功能仍然偶尔见诸史书,但作为捷书的功能得到更广泛地适用。唐宋以后,露布作为捷书在战争中使用的频率大为减少,“进露布”而逐渐成为军礼中献俘仪的一部分,并一直沿用到明清时期。[26]
所谓的衣书,指在衣服上书写的文字。路云亭说:“书家在绢帛、蚕茧和纸张书写的过程中一直保持着一种书写的惯性,这种惯性直接刺激书法家的想象力,并促使书者在多元性书法载体上的书写尝试。在衣服上书写的现象即为这种书写习惯的一种自然延伸。”[27]在衣服上书写的现象在东汉时期己出现。晋卫恒《四体书势》记载:“弘农张伯英者,因而转精其巧,凡家之衣帛,必先书而后练之。临池学书,池水尽墨。”[28]其时张伯英书于衣,是因于书写材料的缺乏,而不得已为之。虞龢《论书表》记载:“有一好事年少,故作精白纱裓,着诣子敬;子敬便取书之,正、草诸体悉备,两袖及缥略周。年少觉王左右有凌夺之色,掣裓而走。左右果逐之,及门外,斗争分裂,少年才得一袖耳。……欣年十五六,书己有意,为子敬所知。子敬往县,入帐斋,欣衣白新绢裙昼眠,子敬因书其裙幅及带。欣觉,欢乐,遂宝之……”[29]李渔《笠翁对韵》记:“书裙:晋羊欣年十三,右军爱其才,昼卧,右军书其白练裙,书法遂大进。”[30]这是士人书于衣的书林雅事。因此,清代杨宾总结说:“书不必皆纸也。张芝书衣帛,王逸少书新裴版几,于敬书练裙纱裓,素师书衣裳、器皿、柿叶、漆方板、澡盘,定州僧书沉香所种褚纸,陈钢书牡丹玉替花瓣。”[31]其中提及书法载体可以为“练裙纱裓”之类的衣物。后世小说中更不乏带有情书性质的衣带书写,乃至延伸为手帕、纨扇等其他丝帛类贴身用物书写,用于士子之间以及和女子之间书写传情达意。
三
作为书写载体,丝帛具有独特的性质。相对于甲骨的刻画、青铜的浇铸,帛书的书写存在很大的优势。帛书书写使用笔墨,操作方便,高效快捷。绢帛尺幅广大,容字较多,便于汉字的布局和阅读;绢帛轻柔,易于收纳和传递;相对于简牍,帛书的尺幅又得到了更大地扩展,唐代徐坚描述帛书形制的优势时说:“古者以缣帛,依书长短,随事截之。”[32]应该说,在纸发明以前,就书写行为的进行和效果来说,绢帛不失为一种较为优越的书写载体。当然,帛书作为书写载体有其局限,帛书的材料贵重,作为制衣材料和货币形态的主功能使其作为书写载体的地位边缘化,限制了帛书的使用范围。相对于青铜、甲骨、简牍,绢帛容易因为外力冲击、物理侵蚀而损坏,不利于长久流传。因此,《墨子》说:“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33]“恐其腐蠹绝灭”正是帛书的缺陷所在。绢帛柔软绵飘,在展读效果上也有不方便处,不如简牍等载体展示硬挺疏朗。
因此,帛书载体的独特性决定了它的适用情景。
相对于其他书写载体,丝帛具有明显的贵重性,决定了帛书是一种贵重之书,帛书的使用环境必定是庄重书写情景时或不得不用的特殊场合,而不大可能被平民人家日常使用。路云亭说:“帛的价格比当时较为流行的书写竹简之类昂贵,因此,帛的使用者多为当时的公、列侯、公主、贵人之类的显贵人士,帛书从一开始就沾有高贵化的特性,是一种商业价值与文化价值都很高的书法形态。”[34]
丝帛贵重,斯坦因发现的敦煌帛书其中之一有明确记载:“任城国亢父,缣一匹。幅广二尺二寸,长四丈,重二十五两。直钱六百一十八。”[35]罗振玉、王国维合考释,“六百一十八”钱即汉时齐鲁之地一匹缣帛的价格。马圈湾汉代烽燧遗址发现的帛书也记有:“尹逢深,中殽左长传一,帛一匹,四百卅乙铢币。十月丁酉,亭长延寿,都吏稚,讫。”[36]这是当时边塞帛的价格。
黄冕堂对素绣等价格做过描述。战国时期的齐绣价格在8000钱到12000钱,汉后期的白素价格在1000钱,而根据不同的文献记载,帛的价格在358钱-800钱,后汉末期的河西帛也在324钱-477钱不等。后汉的缣从472钱-1440钱之间。[37]
陈直在《两汉经济史料论丛》引用文献,对西汉屯戍地边郡布帛价格做了辑录,下面择录几条:
素丈六尺,直二百六十八
帛二丈五尺,直五百
白素一丈,直二百五十。
缣一匹,直千二百。
为了直观地了解帛价在当时物价中的位置,我们和其他物价做对比:
粟二石,直三百九十,
羊一头,九百到一千。
宅一区三千到万,
田五十亩五千。
陈直先生说,“虽说是这是边郡的价格,当与中原相去不远”[38]用米价来比量,汉代一匹缣素折合米价六石,汉代通常米价,一石米一百文左右,而一汉尺素帛则贵达15—30文,还不包括价值更高的绫。一匹缣素仅够一成人一身衣料,核算就要合到六石米的价值,而一匹上等白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