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作为重要的文化信息传播场所,已成为重要的宣传阵地。对新闻单位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文字文化新发展和新成就等,中国文字博物馆将积极接受新闻单位的采访拍摄,准确、客观介绍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闻单位采访拍摄接待工作,特制定新闻单位采访拍摄接待办法如下:
一、预来我馆采访拍摄的新闻单位,1、国家级媒体需提前联系安阳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联系我馆进行采访报道工作。2、省级、市级媒体在中国文字博物馆官网中博物馆介绍-管理制度栏目中下载填写《新闻单位拍摄采访申请表》,并附有效新闻单位公函,提前5个工作日向中国文字博物馆提交申请。《新闻单位拍摄采访申请表》和公函发送至传真0372-2557879。经与宣传教育部宣传科联系确定拍摄采访时间、计划、内容等,方可到中国文字博物馆采访拍摄。
二、如有新闻单位的栏目组委托摄制公司拍摄,摄制公司须同时提供新闻单位委托书或委托函(合作证明)。
三、新闻单位记者进入展厅拍摄采访,须提前与宣传教育部宣传科沟通,换取展厅拍摄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展厅拍摄。拍摄工作完成后,用展厅拍摄许可证换取抵押证件。拍摄展厅时须有中国文字博物馆安保人员陪同。展厅内拍摄光源须使用冷光源,如须使用展厅内电源,须提前与宣传教育部宣传科沟通并由博物馆配电人员确认电压后方可使用。博物馆开放日拍摄须注意保持场馆安静,维护正常参观秩序,并保证展柜、展品、人员安全。
四、新闻单位需要拍摄中国文字博物馆文物时,须提供国家(省/市)文物主管单位拍摄文物相关文件。不能出具文物主管单位相关文件者,中国文字博物馆不接受其拍摄。
五、涉外新闻单位拍摄中国文字博物馆须提前与文物主管部门或宣传主管部门联系报备。中国文字博物馆不直接接待涉外新闻单位。
六、中国文字博物馆只接受公益性新闻单位采访拍摄,或有明确主管单位的新闻单位。不接受盈利性质的新闻单位、视频摄制公司、自媒体等采访拍摄。
七、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及与我馆相关的敏感问题,未经馆领导批准,不接受任何新闻单位的任何采访拍摄。
八、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文字博物馆所有。
中国文字博物馆新闻媒体采访拍摄审批单: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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